发布日期:2023-11-19 00:08:21
舞蹈类 (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 | ||
考试科目 | 分值 | (满分) |
专业基本条件测试(形体比例、相貌、气质) | 50分 | 300 |
基本能力测试(软开度、速度力量、协调感、弹跳力) | 130分 | |
舞蹈技能测试(跳、转、翻) | 15分 | |
个人特技展示 | 5分 | |
组合或剧目表演 | 90分 | |
口试(语言表达能力) | 10分 |
六、成绩发布
成绩通知书由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给考生本人,专业成绩合格者方可填报同类专业的各招生院校及其专业志愿。考生也可登陆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查询本人成绩。
七、考生须知
1.专业考试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下午18:00
2.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须携带由报名点发放的专业《准考证》和2014年重庆市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考试,考试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
3.舞蹈专业考生自备音乐伴奏碟和所需表演服装等。
4.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考试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65678201(重庆大学艺术学院)
6510237165102370(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65106714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舞蹈类专业考务办公室设在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重庆大学A校区,联系电话:023-65678201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试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