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网络侵权 保全证据很关键

2019-11-01 08:26:32


■苏州公证
遭遇网络侵权保全证据很关键
本报讯(记者陆季惠)如今,互联网与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一方面人们享受着网络发达带来的便捷,而另一方面,由网络引发的侵权及纠纷也呈井喷式增长。网络侵权与现实世界中的侵权有所不同,网络上的内容来得快消失得也快,因此,如果遭遇侵权,非常关键的做法就是将侵权证据保全,以便将来。
张小姐有着让人羡慕的魔鬼身材,看着身边的朋友都在拍写真定格自己的美丽,张小姐也动心了。张小姐联系了一家高档写真馆,并拍了几组热辣、开放的写真照片。张小姐对照片非常满意,并要回了所有的底稿,写真馆也承诺已经全部删除了张小姐的底片。然而去年,张小姐突然发现公司的同事在背后对她态度怪异,她却不明什么原因。后来,一个要好的姐妹告诉她,她撩人的照片在那家写真馆的网站上出现了,张小姐得知后顿时蒙了。
冷静之后,张小姐迅速找到那家写真馆,要求删除网上照片。写真馆见客人找上门来问罪,迅速删除了照片。可使用的照片毕竟是未经张小姐同意,写真馆的行为也侵犯了张小姐的肖像权。张小姐随后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然而,写真馆却突然失口否认有侵权之事。张小姐再去网络查询,已经没有任何自己照片的踪迹了。张小姐想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律师却告诉她,如果没有直接的侵权证据,张小姐的诉讼请求可能得不到的支持。
同样的事情,来自工业园区的小董就有着截然不同的遭遇。小董是一家传播公司的采编,平时喜欢摄影,更喜欢把自己的得意之作放到个人QQ共享中。不幸的是好东西总有人盗窃,有婚纱摄影公司就盗用了小董的照片。不过,聪明的小董在向对方交涉前,提前去公证处做了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固定了直接的侵权证据。带着相关证据,找侵权公司交涉,对方态度明显缓和。后来,经过调解,侵权公司删去了侵权照片,并赔偿小董三千元钱。
公证处提醒,网络侵权时有发生,许多人由于没有证据采集意识,导致侵权证据没能及时固定,致使后来的行为面临重重障碍。对此,受害人一定要有证据意识,面对网络侵权,及时到公证处做证据保全公证,以便为日后做好证据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