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0年高考文科综合《考试说明》

2019-12-04 19: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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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省高考考试说明出炉,以下为文科综合卷考试说明。

Ⅰ.命题指导思想

  以“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有助于高校科学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助于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的原则,切实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改革精神,反映各学科课程标准的整体要求”的目的。

  命题以教育部考试中心《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科综合科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本说明为依据,符合选拔性考试的规律和要求,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理念。

  试题以能力立意,将知识、能力、素质的考查融为一体,促进“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课程目标的实现。注重考查考生、历史、地理学科的学习能力及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考查考生对、历史、地理学科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运用“新材料、新情境”,强调与现实生活和社会发展的联系,注重时代性和实践性,引导考生培养正确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试题适用于使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各版本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考生。

  
  Ⅱ.考试目标要求和考试范围内容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思想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的内容,确定文科综合科考试内容。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1.获取和解读信息
  ●能够从题目的文字表述中获取回答问题的有关信息。
  ●能够快速、全面、准确地从图、表等形式中获取回答问题的有关信息。
  ●能够准确和完整地理解并整合所获取的有关信息。

  2.调动和运用知识
  ●能够根据从题目中获取和解读的试题信息,有针对性地调动有关的经济、、文化、哲学等方面的知识,并运用这些知识做出必要的判断。

  ●能够调动和运用自主学习过程中获得的重大时事和相关信息。

  ●能够展现出检索和选用自己“知识库”中有关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

  3.描述和阐释事物

  ●能够用简洁的语言描述经济、、文化、哲学等学科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

  ●能够应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分析、比较和解释有关、经济、文化等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

  ●综合阐释或评价有关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4.论证和探究问题

  ●根据有关信息,调动和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或者提出体现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的问题。

  ●综合使用题目提供的信息、课堂学习或自主学习获得的知识、方法,提出比较必要的论据,论证和探究问题,得出合理的结论。

  ●能用顺畅的语言、清晰的层次、正确的逻辑关系,表达出论证、探究的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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