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东山村遗址

2019-09-17 13: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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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村遗址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南沙街道办事处东山村内,东距张家港市区18公里,北离长江约2公里。遗址西为香山,遗址坐落在香山东脊向东延伸的坡地上。1989年当地镇政府建房盖楼时发现该遗址,之后由苏州博物馆分别在1989年和1990年进行了两次抢救性考古发掘,发掘总面积为170平方米,主要发现了马家浜文化和崧泽文化时期的文化层堆积以及若干房址和墓葬。1995年,东山村遗址被公布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

  东山村遗址由于所处地势较高,近几年来,小区开发日益高涨,周围民居林立,已经对遗址构成了严重威胁。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由南京博物院主持,张家港市文广局、张家港博物馆等单位联合参加,分别于2008年7月至11月和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前后两次对东山村遗址进行抢救性考古发掘。

  通过对遗址现状的仔细勘查和钻探,遗址的整体平面近圆形,南北长约500米,东西宽约500米,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遗址的中心区域位于遗址的中部偏北,现存面积约2.5万平方米。

  两次发掘地点均在遗址的中心区域,共布10米×10米的探方16个,加后期的扩方,发掘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发掘区域自东向西分别编为Ⅰ区、Ⅱ区、Ⅲ区。经过两次抢救性考古发掘,取得了重要收获,主要揭示了一处崧泽文化时期的聚落,包括有房址和墓地,尤其是首次在长江下游地区揭露崧泽文化早中期的高等级大墓,以及发现了10多座马家浜文化时期的墓葬。另外,在马家浜文化层堆积中漂洗出较多的炭化稻米、瓜子、果核等植物遗存,以及较多的动物骨骼标本。

  发掘显示,东山村遗址的文化层堆积总体上西高东低,堆积分布不均匀,文化层堆积往东渐厚。目前多数探方停留在崧泽文化或马家浜文化墓葬层面,仅Ⅰ区T2006和T1905两个探方发掘至生土,尤其以T2006的文化层堆积比较完整,从上到下依次有现代表土层、清代文化层、六朝—唐宋文化层、马桥文化层、崧泽文化层、马家浜文化层,生土面距地表约4.15米。文化层堆积主要是马家浜文化和崧泽文化时期。

  以下主要介绍马家浜文化和崧泽文化时期的主要遗存。

  马家浜文化时期墓葬

  马家浜文化时期墓葬主要发现在Ⅰ区的T1506内和Ⅲ区的T0611内,共发现了11座马家浜文化时期的墓葬。Ⅰ区T1506内发现6座,开口于④层(崧泽文化层)下。Ⅲ区T0611内及西边扩方发现有5座墓葬,开口于②层下(②层为明清层,T0611探方及西边扩方所在地势较高,②层下即为⑥层马家浜文化层堆积),打破⑥层。11座墓葬的方向大致成西北—东南方向,大小基本相同,长在1.9米左右,宽为0.7米左右。墓葬内的随葬品不多,一般随葬两三件器物。陶质以泥质红陶为主,另有少量的夹砂红陶、泥质黑陶等,器型有陶釜、喇叭形圈足豆、陶盆、陶杯、尖底器等。在T0611内的4座马家浜文化时期墓葬主要以平底釜或圜底釜为随葬器物,T1506内的6座墓葬主要以里黑外红的陶豆为随葬器物。以M78、M97为例简要介绍。

  M78,位于T0611的中部偏北,开口于②层下。墓口长1.85、宽0.75~0.8米,墓深0.2米,方向355度,墓口距地表深0.30米。人骨架已朽腐不存,随葬品置于墓底东侧,陶质主要是夹砂或泥质红陶,随葬品有喇叭形圈足豆、陶釜、陶灶残片等。

  M97,位于T0511东北角。开口于②层下,打破⑥层。墓口长2.1 、宽0.7、深0.2米,方向 345°。墓口距地表0.2米。人骨架已朽腐不存,随葬品置于墓底中部,有尖底器(瓶?)1件、陶罐1件。

  M68和M78内出土的陶豆均为大喇叭形圈足,豆盘里黑外红,与草鞋山遗址出土的陶豆相似,墓葬年代相当于马家浜文化晚期。M97内出土的鸡冠耳陶罐为马家浜文化晚期,同出的一件尖底器(瓶)器口周围饰弦纹带,带下堆贴一周器耳,再往下饰满斜向绳纹,该器形在环太湖流域未见同类器,也找不到源头,明显具有中原半坡文化尖底瓶的风格。

  崧泽文化时期聚落

  目前的发掘显示,在崧泽文化时期, 遗址的Ⅰ区均是埋葬小型墓; Ⅱ区主要是建筑区,发现有多座房址;在遗址的Ⅲ区,主要是埋葬大型墓。

  1.房址

  崧泽时期的房址共发现有5座,均在遗址的Ⅱ区,编号F1~F5,其中以F1和F2保存较好。

  F1,位于T1209和T1210内,开口于④层下,为地面建筑,有大面积的红烧土倒塌堆积。房址平面呈长方形,接近正南北方向,南北长14.7米、东西宽5.75米 ,面积约85平方米。房址东边被4座明清时期的墓葬所打破。由于东山村整个遗址坐落在香山向东延伸的坡脊上,遗址西高东低,因此房址所在的地面也是西边略高,东边略低。在房址四周有圆形柱洞,柱洞直径多数在20厘米左右,房址转角处的柱洞直径比较大,约有50厘米。

  在F1房址中间是大面积的红烧土倒塌堆积,中间厚边缘薄,最厚处约有30厘米。红烧土堆积中常见印有芦苇杆状凹槽的红烧土块,可以说明,该房址是木骨泥墙建筑。在剔除红烧土堆积上的覆土时,发现一些陶器的残片暴露在外面, 陶器的大部分被压在红烧土下。经初步清理,目前已在房址的北部红烧土下发现有陶豆、陶罐、陶釜、玉玦、石斧等10多件器物。这些器物无疑是房址倒塌时,被压在底下的。从陶豆的形制分析,属于崧泽文化早期器物。因此,F1的年代属于崧泽文化早期。

  从柱洞的分布,房址所在地面的地势初步分析,F1的门道朝向东边。另外,考虑到房址的南北向很长,中间可能会有隔墙,即F1可能分为两个或多个隔间。为了解房址的平面布局,在尽量不破坏整体形状的情况下,在F1的偏西侧开了一条南北向的解剖探沟,长10.30米,宽0.40厘米。从探沟解剖情况分析,现存倒塌的红烧土堆积到居住面之间厚0.10-0.25米,居住面上残存有大块红烧土墙体,在红烧土下还清理出1件陶罐、1件石锛和两件陶纺轮。另外,在探沟的中部偏北处,发现有段宽约30米的空白,推测可能是隔墙所在,将房址分为南北两个隔间。

  F2,形制与F1相似,同样有大面积的红烧土倒塌堆积,外围发现有柱洞。目前揭露的现状南北长8.1、东西宽6.3米 ,现面积约50平方米。房址北部尚向北延伸。

  另外, F3、F4、F5等3座房址仅发现有柱洞,未见基槽,推测可能是干栏式建筑。F5被现代石灰坑破坏较甚,仅残存若干柱洞。F3、F4分别位于F1和F2的南面,F3平面为椭圆形,面积约13平方米,F4平面为圆形,面积约17平方米。从平面布局分析,可能是两组房址,F4和F3分别是F1和F2的附属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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