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廖敢云
摘要:本文阐述了被除数为质数时产生的循环小数的多种奇妙现象,进而分析了被除数为合数的相关余数的规则性,揭示了自然界存在的一种数字内涵的美,并分析了一个偶位数循环节不一定具有半九律。
关键词:循环节,余数,互质
1、产生循环节的相关余数之间的关系
1.1如表1所示,a/b化小数中,以b=17为例,用表格列出1/17的循环节及其相关余数。表格中第一行为循环节上的数字,第二行为相关余数。
把表1中其相关余数从1到10到15…到12的顺序依次编为a到a…到a,如表所示中,a是a的2/3倍,即12*2/3=8,同样,a与a的2/3关系:可把8还原为2*17+8,即42*2/3=28,28-17=11,如此计算,a总是a的2/3倍。依次看下去,a也是a的2/3倍。又如:a+a+a=a即:1+10+4=15,则a+a+a=a也成立。再如a+a+a+a=0(注:这里的0是17即b进制的个位数0),则a+a+a+a=0也成立。可以看出:在a/b化小数时,其先后出现的余数中,如果a与a之间有某种和、差、倍的关系,则a与a也有这种和、差、倍的关系。等等。以上是以b为质数17时产生的现象,当b为别的质数时,同样会有这种类似的或别的关系。结论:在a/b(b为非2、3、5的质数)化小数产生的任何一个循环节里,如果依次出现的某顺序上相关余数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时,只要符合这个顺序关系的其它的相关余数之间也存在同样的关系。
1.2若十进制整数Z是一个由9组成的n位数,用10、10…到10分别除以b得到相应的余数再分别乘以9后相加,若能被b整除,则Z也就能被b整除。以b=17为例,其除十进制10(0≤n≤16)每位上所得的余数刚好与1/17化小数过程中所得循环节的各个相关余数相同,见表2第二行。即:9*(a+a+…+a)的结果是17的倍数才能被17整除,而质数17并不含有9的任何因数,那么(a+a+…+a)的结果必为17的整数倍,(当b=17时,j=b-1=16)。而当b=3时,无论(a+a+…+a)的结果是什么,9*(a+a+…+a)的结果都能被3整除。所以当b=3时,产生循环节的相关余数之和可以不是3的整数倍。结论:在a/b(b为非2、3、5的质数)化小数中,产生同一个循环节的相关余数之和为b的整数倍。
1.3在a/b化小数中,以1/17为例,用表格分4组依次列出1/17的相关余数,每组4个相关余数,如表2
表2
表3
表2是1/17所产生的相关余数,而表3中,每一列数中从第一行到第四行之比皆为表2第一列第一行到第四行数之比即A:A:A:A=1:4:16:13。表3与表2的第一行和第一列数都相同,根据整除的理论,由于表2中这些余数都是同一个循环节的相关余数,说明表2中每一行数字之和都不能被17整除。表3中,设第一行之和到第四行之和分别为M、M*A/A、M*A/A、M*A/A。由于表3各数之和是表2各数之和加上17的整数倍的结果,又由整除理论可知表2各数之和是17的整数倍,所以表3也是17的整数倍,而表3四行之和为:M+M*A/A+M*A/A+M*A/A即:M*(A+A+A+A)/A。由于1≤A≤16,A不含有质数17的任何因数,由整除理论可知M不可能是17的整数倍,所以M/A不含有17的任何因数,只有(A+A+A+A)之和为17的整数倍。结论:在a/b(b为非2、3、5的质数)化小数中,所得的循环节的相关余数有w个,w为(b-1)的因数,若w=q*p成立,则可按其依次出现的顺序分成q组p个,那么无论任何分法,每一组相同位置的余数相加和为b的整数倍,即a+a+a…+a=Z*b(Z为整数)。
1.4在a/b化小数中,所得的任一循环节上的数字按循环顺序如果可以分成q组p个,则把每组数字按原循环顺序组成一个p位数后再把q个p位数加起来和为T,具有合九律。相关余数的第一列之和(A+A+A+……+A)除以b等于整数Z,当Z=1时,T为p位数字9组成的数;当1<Z≤10时,T是首一位数字加上尾一位数字和为9,中间由p-1位数字9组成的数;当10+1≤Z≤10时,T是一个n+1位首尾和为n+1位9,中间由p-n-1位9组成的数;以1/7为例,产生的循环节为142857,共6位,可以分成3组,每组两个数字,即14、28、57,则14+28+57=99;或者分成42、85、71,则42+85+71=198,三组首位相关相余数相加为3+6+5=14,Z=14/7=2,2*9=18,首1加尾8即1+8=9。(注:本文中w、p、T含意与此节里相同)
2、除数为合数产生的循环节
2.1几种特殊数的性质。
真分数a/b中b=b*b:⑴若b=2,b为非2、5的质数时,a/b=(a*5)/b/10,若(a*5)/b=Z+v,(1≤v<b),那么a/b=(Z+v/b)/10,Z部分不被包含在循环节里;而b=5时,同理可推。也就是说,b为2或5时,所产生的循环节与a/b[1≤a≤(b-1)]产生的循环节相同。而a中与b互质的数所产生的循环节全部可以通过相关转换成以b为除数所产生的循环节。⑵3是数字动态形式里9的因数,当b=3,b为质数时:①化a/b为小数的过程中不会出现余-a的情况;②若n=1,b产生的循环节上数字之和为3的整数倍,且同一个循环节里计算“半九律”的结果为“半三或半六律”;③若n=2,b产生的同一个循环节里计算“合九律”的结果“合X律”,X为1至8中的任何一个数字。④同一个循环节里的任意两个与3互质的相关余数之差皆为3(或9)的整数倍。
2.2在a/b中,1≤a<b,b=b*b,b和b皆非2或5的质数(以后相同),那么a/b化小数的过程中会产生三部分循环小数,一部分是由从1到(b-1)中有(b-1)个含有b为因数的数,这些数与b约去b后成为以a/b化小数产生的循环节,1≤a≤(b-1);同样地,第二部分与第一部分过程一样,是由a/b化小数产生的,1≤a≤(b-1);第三部分是以b为除数,从1到(b-1)中与b互质的数为被除数产生的,其能产生(b-1)-(b-1)-(b-1)即(b+1)-(b+b)个参与这部分循环节的数。从1到b-1中含有b、2b、3b……(b-1)b和b、2b、3b……(b-1)b,通过演算,它们和为:b*(b+b-2)/2,由于b和b皆不为2或5的质数,所以(b+b-2)/2是一个整数,由从1到b-1之和是b*(b-1)/2,而(b-1)/2-(b+b-2)/2也为整数,故第三部分的余数之和是b的整数倍。若b是w个数字9组成数的因数,则b产生的第三部分循环节与由a/b(或a/b)产生的循环节组成w位数除以b(或b)相同,并且w是(b-1)/2-(b+b-2)/2的因数。以b=133、b=7、b=19为例,由(b+1)-(b+b)=133+1-7-19=108位,但由于w=6,w=18,它们的最小公倍数为18,所以18个9组成的数就能被133整除,所以有6个18位的循环节。当a=1时,循环节和相关余数如表4。
从表4排列可以看出,a+a=7K,而a+a=19K,a-a=7k,a-a=19k,以上K、K、k、k皆为整数。在133中只含因数7、19仅各一个,用1.3节表2的排列法来分析,18可分解为2*9、3*6两种,133的第一行若为6个余数1、10、100、69、25、117,和M为7*46,由a+a=7K,则第一行之和M含133的因数7,而必仅含因数19的第一列余数1、106、64之和19*9不能被133整除;若每行9个,则每行相连6个的结果才能被7整除,而9不是6的整数倍,所以第一行之和不含因数7,同理,也不含因数19,所以每列数字之和必同时含因数7、19,能被133整除,所以具有合九律。结论:⑴在a/b中,1≤a<b,b=b*b,b和b、b所得的循环节位数分别为w、w、w,则w为w与w的最小公倍数,若w、w皆为偶数,设w/2=s,w/2=r,则第三部分相关余数中,a+a为b的整数倍,a与a之差为b的整数倍,而a+a为b的整数倍,a与a之差为b的整数倍。若w≠w且w≠w,第一行排w(或w)的整数倍p(或p)个相关余数所得的第一列和只是b(或b)的整数倍。而所得T有以b(或b)为除数所得的w/p(或w/p)个循环节组成的部分。⑵若w、w、w皆为偶数,且w/w、w/w皆为奇数,那么第三部份循环节具有半九律;若w、w有其一为质数或皆为质数,则第三部分同一个循环节里没有合九律,第j位相关余数到第j+w-1位(或j+w-1位)相关余数之和为b(或b)的整数倍即任意连续w(或w)个相关余数之和是b(或b)的整数倍。⑶若w是w的公倍数,则以b产生的循环节为数除以b结果始终还是b产生的循环,w位b产生的循环节组成的数除以b结果还是w/w个b产生的循环节。
2.3在a/b中,b=b,则产生的循环节有两部分,一部分由1到(b-1)除以b产生,另一部分由1到(b-1)中与b互质的数除以b产生。
2.4当b为n个质因数(非2、5)的积,从1到b-1中与b互质的数之和总是b的整数倍,化a/b为小数所得的循环节由2-1个不同的除数产生。
2.5在a/b中,b为n个质因数(非2、5)的积,相应的循环节位数为w、w、w、w…w,则w为w、w、w…w的最小公倍数,在b产生的循环节里,p为w、w、w、w…w中任何整数倍时,所得的T都没有合九律。当w为偶数,且w与w、w、w…w的比值皆为奇数时,与b互质产生的循环节才具有半九律。(来源: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