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是非辨析之学而篇十

2019-11-22 20:01:05

【原文】『⒈10』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译文】 有子说:“礼的运用贵在和谐,从前的王道以和为最高境界,大小事都是这个标准。但也不能为了和谐而弃礼于不顾,而应该追求符合礼的和谐。”

【评析】“礼”被说成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但“礼”究竟是怎样具体的东西,却众说纷纭。我想,不同时代的“礼”应该有不同内容,在今天,我看不妨把“礼”定义为“法律法规及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

这样,我们理解这段话就更加明白易懂一些。能不能依法治国,达到天下太平,建成和谐稳定的社会是衡量治理国家的标准。不管大小事,都可以用公民是否满意来衡量,因为只有公民真正满意了,才可能实现和谐社会。但是也不能迁就一部分公民的意见,为了和谐而放弃法律法规的原则,不受法律法规制约的和谐不是真正的和谐。

我想如果我们把“礼”当成“法律法规和约定俗成的美德习惯”的观点来传给子孙后代,应该是符合儒家思想的吧?这样也就能将传统的“礼”中所含有的腐朽没落的东西清洗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