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本市中招报名工作即将启动。近日,市教委公布了2014年本市中招报名条件,2014年,非沪籍人员积分达到相应分值的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将可在沪报名参加中考。
根据今年7月起施行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目前,本市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对在上海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持证人进行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享受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其中明确,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其同住子女可以按照上海有关规定,在上海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在市教委近日公布的2014年中招方案中,商报记者发现,除了具有上海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沪参加中考外,同时也明确,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至2014年4月30日仍在有效期内的非沪籍人员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其子女为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考生信息须在本市居住证积分管理系统中查询确认。
值得关注的是,符合过渡期内锁定名单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也可在本市参加中考。其中包括大屯、梅山、鲁矿后方基地职工子女;经市教委锁定名单的部分冶金单位职工子女以及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与市教委锁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有关工作人员子女等。
市教委提醒,不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部分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考试。
根据日程安排,2014年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3月1日(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2月27日集体报名,2014年2月20日至3月1日个别报名)。其中,本市应届初三学生均由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时间安排在2013年12月16日至2014年2月27日,其他往届初中毕结业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学生,可在各区县中招办个别报名。市教委强调,参加上海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的考生只限在一个区县参加报名,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更改。
来源:上海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