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儒学发源地,博士儒称秦始皇为大圣,颂圣德,发圣意,为圣法,有圣烈之功、圣治之政。然而博士儒在导演完毕“王圣”之戏后,则变成了博士驴,任由“王圣”驾驭,甘当王权坐骑,可他们哪里知道,等待着他们的命运,依旧是卸磨杀驴。
秦统一后,设博士官,以制度化方式礼聘儒生。儒生参政、议政,纷纷入秦,在理想中的圣人与现实的王之间,他们几乎都选择了王权,以圣为王难于上青天,何不以王为圣呢?欲把秦始皇培养成儒家的圣人。
四次议政
荀学入秦,改弦易辙,圣王路线走不通,就走王圣路线,亏了这一转向,从此儒学便行走在帝王学的康庄大道上。所以,谭嗣同说“两千年之学,荀学也”,这“荀学”,便是王圣之学。
秦置博士,非摆设,官属太常,俸禄六百石,与“不治而议论”的齐国稷下传统有别。稷下传统是自由化的,博士儒中多齐儒,有不少荀子的学生,荀子任稷下祭酒时,“祭酒”是尊者、长者的意思,还没有被官本位化。荀子带着弟子们来到秦国,弟子们参政、议政,已经开始做起官来了,但习惯难改,惯性还在,多少还有些自由化倾向。
博士儒第一次议政,是“议帝号”,奏曰:古有,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号“泰皇”。嬴政不动声色,去“泰”取“皇”,采用“帝”号,从此,称为“皇帝”。
《始皇本纪》里这段记载,历代史家因过于熟悉,而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在政统与道统、国体与政体方面,始皇与博士儒有分歧。这分歧,是深层次的,很隐蔽,连李斯也没看出来。
可始皇独具慧眼,看穿了博士儒的心思,他去“泰”取“帝”,取舍之间,心机显而易见。博士儒以“泰皇”最贵,既怀阿谀之心,又有劝导之意,而始皇改一“泰”字,表明他不想无为而治。
卜辞中的“皇”,是指天地之际日出时的光芒景象;《白虎通义》释“皇”为天人之总、美大之称。“皇”字,转成名词并具有实际意义,是战国以后的事了,那时为了区别“人帝”,改用“皇”字称“神”或“上帝”。战国时,诸侯皆称王,但要做盟主就得称帝,因此,各国纵横捭阖,争相“称帝”,“帝”作为霸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与诸侯“帝制”路线并行的,是诸子的“皇德”路线,当现实向帝制运行时,理论又先行了一步,进行观念转型。《庄子·在宥篇》说:“得吾道者,上为皇而下为王。”《白虎通义·号篇》释:烦一夫,扰一士者,不为皇也。“皇”是善与美的称谓,“泰”是形容一种无为的状态,“泰皇”实为一“垂拱而治”的偶像,博士们只管在体制内走私自己的主张,还真没替秦始皇着想。拿这样的决议案上奏,还说是“昧死上尊号”,可见李斯等人糊涂。本来是要“议帝号”的,可议来议去,反而将“帝”字取消了。
“皇帝”并用,含有君道同体的意思,“皇”为道,“帝”为君,使之合而为一,融为一体,这是韩非发明被嬴政拿来用的,将权力与意识形态话语权统一。
第二次议政,是“立水德”。博士们以“五德终始”,为秦“革命”确立合法性。“五德终始”,出自《洪范》,意为“五行相生相克”。嬴政急于表明,秦取代周朝,是奉天承运,是以“水德”克周。
秦的合法性出于“水德”,其根底还在老子那里。老子说“上善若水”,水最能表现道,秦国的河水便改名为“德水”。水之德为顺,因“六六顺”而“以六为纪”,冠冕六寸,车舆六尺,乘六马等;水色为黑,所以国之色尚黑,“衣服旄旌节旗”皆黑色……
思想者王,在思想战线上,寸步不让,在帝号上没让,在合法性上也不让,嬴政用完了五德,便弃置如蔽履。在他看来,“五德终始”究竟不靠谱,它只能用来说明历史,而预设未则对他不利。唯一靠得住的,便是君道同体,有了君道同体,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他就不仅是天命的承担者,还是天命的终结者,他要以传宗接代替换五行相生相克,以万世一系结束五德终始,从他开始,一脉相传,要传至二世、三世,乃至于万世。
第三次议政,是“封禅仪”。“封”是“封泰山”,“禅”是“禅梁父”,是“易姓而王”的革命者,举行受命于天的仪式。
始皇携博士儒们往泰山去,博士们在山脚下七嘴八舌,说不清仪式的程序,只知在山顶“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曰封”;在山下“报地之功曰禅”。始皇见他们争吵不休,很生气,便带着侍从自顾上山去了,按照秦礼行仪,立石颂德。诸儒被弃于山下,羞愤交加,要死的心都有了。恰好始皇上山时,中途忽然遇雨,给他们留了口实,一顿讥刺之语,表明他们并未认同始皇的易姓革命。
第四次议政,是关于封建制和郡县制。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为他祝寿。博士长周青臣赞始皇“以诸侯为郡县,人传之万世”。齐人淳于越则以为,始皇应该立自己的儿子,封邦建国才是正道。李斯说话了,他认为,设郡县易治,“置诸侯不便”,分封不宜于中央集权,深得始皇之心。
卸磨杀驴
李斯趁机控诉博士儒罪状:“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以私学议政,不以法教,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如不禁止,“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因此,史官之书,非秦史记,皆烧之;除博士外,所有私人藏书,都要烧掉;有敢谈论《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灭族;官差知情不报,与犯人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书者,黥字,罚筑长城;医药、卜筮、种树一类的书,可以保留;如有人要学法令,可以“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禁私学,焚私书,断了儒者后路,杀手本色毕露。原本,秦始皇倒颇有大国君的自信,凡有国是,必请博士议论,丞相审议,最后由他来裁定,多少还有那么点民主集中制作风。但李斯对“封建”审议的言论,却调动了始皇那根专制神经,加上博士儒的主张里面,总是藏着私学的小九九,跟他捉迷藏,使他很不耐烦了。
始皇身边,除了博士集团外,还有一个方士集团。博士集团重镇在齐鲁之地,而方士集团活跃于齐燕之地。方士虽无官职,却备受青睐。秦以博士儒行大一统,却难以消除始皇对二世、三世乃至万世之隐忧。方士用不死药,能使他长生,可保江山万世。博士儒要他“垂拱”做圣王,他很警惕,而且不感兴趣。方士声称,可以让他去做神仙。博士儒簇拥他做了圣王,可圣王只是小驿,供他稍息。他的目标是神仙,求仙以祈生命永恒,以祈万世王权。
面对死亡,思想者王失去了思想。他被方士愚弄了,当他如梦初醒时,其震怒可知。他下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方士跑了,就拿儒生来问罪,“坑儒”与“焚书”仅隔一年。
博士儒导演“王圣”之戏,原以为结局是喜剧,可“王圣”一出世,他们就是蔽履,好景如昙花一现,再也不能作为王权的补品而发挥为王者谋圣的功能。
当初,始皇在齐鲁大地登山刻石诵德时,诸儒生积极附和,词藻多么华丽;上邹峄山,刻石颂德曰: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上琅琊台刻石: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之罘刻石:大圣始作,建定法度;东观刻石:圣法初兴,群臣嘉德,祗颂圣烈;会稽刻石:秦圣临国,始定刑名。
在儒学发源地,博士儒称秦始皇为大圣,颂圣德,发圣意,为圣法,有圣烈之功、圣治之政。他们为一名集权君主用尽了“圣”字,却不言孔子,有秦一代,孔门被彻底边缘化了。
然而博士儒在导演完毕“王圣”之戏后,则变成了博士驴,任由“王圣”驾驭,甘当王权坐骑,可他们哪里知道,等待着他们的命运,依旧是卸磨杀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