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补充说明:数学

2019-12-07 13:28:58

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数学(湖南)命题,根据《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沿袭2006年高考数学卷(湖南)的命题思路(见《高考试题分析·湖南卷·2007年版》),并适当融入《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的理念。

  在保持前三年分省命题湖南省高考数学试卷特点的基础上,2007年高考数学科的考试将继续注意在考查知识的同时重视能力的考查。在考查知识时,注重主干知识和数学思想方法的考查;在考查能力时,继续注重数学核心能力的考查,继续注重数学应用意识的考查,逐步增强创新意识的考查。将继续保持2006年文、理科数学试题“异”大于“同”的特色。

数学试卷不分I卷、II卷,全卷共21道试题,分为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三种题型。

  选择题共10小题50分,是四选一型的单项选择题。

  填空题共5小题25分,每小题有一个空或两个空。

  解答题共6小题75分,包括计算题、证明题和应用题等。

  试卷中容易题、中等题、难题三种试题分值的比例约为3:5:2。

  选修课内容以容易题和中等题为主。

  考试中不准使用计算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