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电话的发明权之争
从19世纪50年代起,就有一批科学家受电报发明的启发,开始了用电传送声音的研究。在这批人中,有美国人贝尔、格雷、爱迪生、法拉,德国人李斯,法国人波塞尔,意大利人墨西等。
贝尔在美国专利局申请电话专利权是1876年2月14日;而就是他提出申请两小时之后,一个名叫E·格雷的人也走进专利局,也申请电话专利权。其实,与贝尔并肩而行的还有一个人叫格雷,格雷也在这一天申请专利权,时间先后仅差两小时。格雷的原理是利用送话器内部液体的电阻变化,而受话器则与贝尔的完全相同。翌年,即1877年,爱迪生又取得了发明碳粒送话器的专利。三者间专利之争错综复杂,直到1892年才算告一段落。造成这种局面的一个原因是,当时美国最大的西部联合电报公司买下了格雷和爱迪生的专利权,与贝尔的电话公司对抗。
长时期专利之争的结果是双方达成一项协议,西部联合电报公司完全承认贝尔的专利权,从此不再染指电话业,交换条件是17年之内分享贝尔电话公司收入的20%。
2002年6月16日,美国众议院通过表决,推翻了贝尔发明电话的历史,承认梅乌奇是发明电话的第一人。梅乌奇是一位贫穷的佛罗伦萨移民。19世纪30年代,他移居古巴。在研究用电击法治病的过程中,他发现声音能以电脉冲的形式沿着铜线传播。他在1850年移居纽约后继续这项研究,并制作出电话的原型。1860年,他公开展示了这套装置。当时纽约的意大利文报纸报道了这一消息。
但梅乌奇穷困潦倒,以至拿不出250美元为自己的“有声电报机”申请专利。后来,他把一台样机和记录有关技术细节的资料寄给了西方联合电报公司;1876年,曾经与梅乌奇共用一间实验室的贝尔申请了电话发明专利,并与西方联合电报公司签订了一项获利丰厚的合同。
随后,梅乌奇对贝尔提出起诉,就在有胜诉可能的时候,命运多舛的梅乌奇却与世长辞,诉讼也随之终止,这一年是1889年。就这样,这场电话发明权之争便成为一桩历史悬案,百年后又为人们所重新提起。
在美国众议院作出决议之后,加拿大众议院很快也作了一项决议,重申贝尔是电话发明人,以此来反击美国众议院。看来电话发明权之争一时还难以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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