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与休假有关的话题,总是引人关注、充满争议。24日,中国人民大学一则“只有春节还不够,春假有8天”的通知,悄然在微信朋友圈走红。自2008年起,人民大学坚持“春假+五一”8天长假模式,一直备受学生好评。今年,该校的春假为4月28日至30日,算上周末调休和“五一”假,实际上共连休8天。
休假不够和休假质量不高,使得人们对假日有着异乎寻常的焦渴。中国人民大学的“春假”,无疑让人十分的艳羡。在春意盎然的日子里,长达8天的假期,宜闲宜游,还无须忍受“黄金粥”的痛苦,是何等的惬意。这样的“特殊福利”,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
只是,羡慕归羡慕,“春假”对于所有人未必具有普适意义。才过了春节,中间还有一个清明节,再来一个加长版的“春假”,岂不是休假时间比工作和劳动时间还要长?再者,“春假”若像法定节假日一样,跟黄金周还有何区别?
休假与劳动密不可分,没有了劳动,天天都在放假,谈休假没有实质意义。在休假与劳动的关联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公约数,然后叠加在旅游出行的适宜度上,对于个体来说才具有现实意义。所以,解决休假与劳动的矛盾,最优的选择自然是“带薪年假”,对自己的休假进行规划,在安排上进行“私人订制”。
然而,真正要实现国民休假从“国家订制”到“私人订制”的转变,不仅“带薪年假”法规执行力度要加强,劳动用工者的利益与需要也要兼顾。譬如“春假”,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季虽然很宜游,但对于企业与行业来说,这一年的工作才刚刚开始,需要一个稳定的生产环境。
无疑,即便是休假“私人订制”,也不等于想什么时候休假就什么时候休假,想怎么休假就怎么休假,还得满足行业与企业的特点,用最小的成本来支取最大的福利。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的“春假”没有意义,恰恰相反,其意义在于“因情订制”———它符合行业特点,不影响到教学,也不影响到社会秩序,还有一点是大学的主动性和灵活性。也就是说,“春假”不可复制,但“春假”的模式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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