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示范动作“九忌”

2019-08-22 22:37:39

示范是体育教学中最常用的一种直观教学方法,它是教师以具体的动作为范例,使学生了解所要学习的动作形象、结构、要领和方法,在脑海里形成清晰的动作表象。所以科学合理的示范,不仅可使学生建立正确的动作的表象,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提高课堂的教学效果;反之,则会降低或失去预期的教学效果。因此,在运用示范时必须注意以下“九忌”。

  一忌示范无目的。

  任何一次动作示范的运用,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而不同的目的对于不同内容的选择与手段的运用,以及时机、形式、速度的要求等均不相同。例如教师在授新课时,为了使学生有一个完整的动作概念,一般可先做一次完整示范,即部分动作技术的分解示范,慢速或常速的示范;否则盲目乱做会影响学生的注意力,失去教学的意义。

  二忌示范失误。

  教师动作示范不正确,乃至示范失败会使学生产生错误的动作表象,甚至会在学生心目中失去应有的威信。因此教师的示范动作要过硬,力争做到准确、熟练、轻巧、优美,让学生从学习一开始,就能直接地感知正确动作的全貌。万一教师示范动作失败时,应当坦然地抓住时机,向学生分析动作失败的原因,并重新做一次正确的示范。

  三忌忽视示范的位置和方向。

  教师在示范时如忽视位置和方向的选择,学生则可能看不清动作全过程和细节,从而不能形成清晰和正确的视觉表象。示范的位置距离应根据学生的队形、动作的性质以及安全的要求等因素来决定;示范的方向应根据动作的结构和要求、学生观察动作的部位而定。示范的“面”要广,即合理地运用正面、侧面、半侧面、背面、镜面示范,以学生能看得清、看得懂为原则。此外学生观察的位置不能面向太阳、迎风,也不能对着分散学生注意的干扰因素。

  四忌示范次数过多。

  教师的动作示范次数不宜过多,能一次解决的,尽可能通过一次示范就解决,因为多做一次示范,必然会多占去学生的练习时间;尤其应引起教师重视的是,有时并不是学生没有看清而要求重复示范,而是为了欣赏教师的优美而又惊险的动作。

  五忌示范时机不当。

  示范的时机关系到示范的效果和课的连贯性。一般是在练习开始前作介绍性示范;练习一定的时间后,集中纠正错误动作时作“纠正错误示范”;结束时作小结性示范;同时还可根据课上出现的情况,灵活运用“补充示范”,帮助学生掌握动作要领。此外,若需要调节运动负荷、练习的情绪以及学生的注意力时,都可随时安排一些不同目的的示范来进行组织教学。

  六忌过多来用反面示范。

  教师在新授课时,有时为了避免学生练习中将要可能出现的种种错误动作,将其一一列举示范,结果却适得其反。因为过多的反面示范,反而使学生产生模糊的动作概念,易混淆是非,所以应采用正面示范,而少用反面示范。

  七忌示范动作速度不当。

  有些动作如果示范速度过快,就难以观察清楚;而有些动作如果示范速度过慢,则又造成动作脱节、不连贯,影响示范的效果。因此教师在示范时应根据动作的技术结构、性质和示范的目的,正确掌握示范动作的速度。

  八忌示范动作幅度大

  在新授某项教材时,教师的示范动作幅度不宜过大,这样会因学生没有掌握动作要领、技术,一味追求动作的幅度而发生运动伤害事故。示范动作的幅度应力求符合学生的能力水平。

  九忌忽视示范与讲解相结合。

  教学中,教师的讲解与示范应经常结合进行。生理研究证明,运用多种感觉器官感知动作练习,可以扩大直观效果;运用两种感官的效果要比一种感官效果更好。其效果顺序是:又听又看效果最好,只看不听效果次之,只听不看效果最差。因此教学中示范要和讲解结合运用,使直观与思维紧密结合,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