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于7日成立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监察仲裁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和仲裁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确保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执行,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对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根据的规定,今年招生工作要做到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要建立完善考生申诉制度,以确保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并建立健全信息快速反馈、问题迅速处理的有效工作机制。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有效监督,强化对招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严厉查处顶风案件,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纠,把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高招期间,省高招办在福州梅峰宾馆设立“福建省高校招生咨询服务中心”接待来访考生和家长。服务中心设3部咨询电话,号码为:0591-87880903、87880905、87880907。
福建省高招办设立咨询服务中心和专线电话
2019-11-06 17: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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