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农业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9-12-03 19:01:39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推进素质教育,我校2012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在舞蹈、声乐、器乐、表演、主持等方面具有文艺特长的学生。

  一、招生对象、计划和范围

  1.招生对象:符合规定的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具备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报名资格的考生。

  2.招生范围:面向全国

  3.招生计划及项目

  共计招收46人,具体项目及计划为: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0日-2012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期间,登陆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普通本科招生网,进入艺术特长生报名系统报名,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相关报名材料。

  3.提交材料:

  (1)《华中农业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2)《华中农业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中学推荐表》;

  (3)能展示本人艺术特长的近期(一年内)代表作品的DVD光盘;

  (4)个人近期艺术彩照;

  (5)高中阶段各类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2年2月20日前邮寄或送达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书面材料,确定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于2012年3月1日前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四、考核

  招生办公室和艺术教育中心负责学生报名资料的审查,结合特长项目和证书等级,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名单。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成立艺术特长生评审专家组,按照同一艺术项目中获得证书等级的高低,结合考生代表作品,择优选拔确定艺术特长生备选生名单,按成绩高低评定为A、B两个等级。农村生源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五、录取

  学校将通过招生网公示备选生名单,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审批,经审批合格者成为我校预备艺术特长生。符合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要求,投档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不同等级予以录取:

  A级:学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并颁发校长特别奖,免除考生四年学费,此类考生不超过备选生总数的20%.

  B级:学校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并颁发校长特别奖,免除考生一年学费。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保送生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艺术特长生的招录过程,监督电话:027-87282056.学校将在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考生名单。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艺术特长生入校后需与学校艺术教育中心签定相关的培养和管理协议,方可享受校长特别奖和其它优惠政策。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70

  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7-8728697787282012

  招生办公室电话:027-8728070787395964

  招生网址:http://zs.hzau.edu.cn

  八、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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