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下一页 建构主义最早可追溯到18世纪法国哲学家维柯(Vico,G)。当然对建构主义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当推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Piaget,J)和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茨基(Vogotsky,L.S),他们分别奠定了建构主义的两大主要流派的基础———认知建构主义和社会建构主义[1]。近年来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在西方逐渐盛行,也对我国的教育产生重要影响,目前正以迅猛的发展势头,渗透到学科教学,给学科教学改革注入新的生命力。
1建构主义学习理论
建构主义基于认知是一种以已有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主动建构活动。个体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与周围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步建构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并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得到不断的丰富、提高和发展[2]。
1.1建构主义学习的含义
建构主义认为,知识不是通过教师传授得到,而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而获得,学习者是学习的中心,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建构者。由于学习是在一定的情境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的帮助即通过人际间的协作活动而实现的意义建构过程,因此建构主义学习理论认为“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是学习环境中的四大要素。
构主义的主要教学模式
(1)支架式教学支架式教学是为学习者建构对知识的理解提供一种概念框架。这种框架中的概念是为发展学习者对问题的进一步理解所需要的,为此,事先要把复杂的学习任务加以分解,以便于把学习者的理解逐步引向深入。支架式教学有以下几个环节:搭脚手架(按“最邻近发展区”的要求建立概念框架)———进入情境———独立探索———协作学习———效果评价。
(2)抛锚式教学这种教学要求建立在有感染力的真实事件或真实问题的基础上。确定这类真实事件或问题被形象地比喻为“抛锚”,因为一旦这类事件或问题被确定了,整个教学内容和教学进程也就被确定了(就像轮船被锚固定一样)。建构主义认为,学习者要想完成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即达到对该知识所反映事物的性质、规律以及该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联系的深刻理解,最好的办法是让学习者到现实世界的真实环境中去感受、去体验(即通过获取直接经验来学习),而不是仅仅聆听别人(例如教师)关于这种经验的介绍和讲解。抛锚式教学有这样几个环节:创设情境———确定问题———自主学习———协作学习———效果评价。
(3)随机进入教学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和问题的多面性,要做到对事物内在性质和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的全面了解和掌握,即真正达到对所学知识的全面而深刻的意义建构是很困难的,往往从不同的角度考虑可以得出不同的理解。为克服这方面的弊病,在教学中就要注意对同一教学内容,要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情境下、为不同的教学目的、用不同的方式加以呈现。换句话说,学习者可以随意通过不同途径、不同方式进入同样教学内容的学习,从而获得对同一事物或同一问题的多方面的认识与理解。这里的每次进入都有不同的学习目的,都有不同的问题侧重点,因此,多次进入的结果,绝不仅仅是对同一知识内容的简单重复和巩固,而是使学习者获得对事物全貌的理解与认识上的飞跃。随机进入教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呈现基本情境———随机进入学习———思维发展训练———小组协作学习———学习效果评价。
2建构主义理论对当前化学教学的启示
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强调以学生为中心,学生是认知的主体,是知识意义的主动建构者,因此,化学教学不再仅仅是授予—接受的过程,而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中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的过程。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教师起促进者、组织者、指导者和帮助者的作用,利用情境、协作、会话等学习环境要素,关注学生已有生活经验和知识背景,关注学生的实践活动和直接经验,关注以化学实验为基础的内容的革新和探究式教学的运用,关注学生的自主探索与合作交流,关注学生学习化学的情感和情绪体验,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最终达到使学生有效地实现对所学知识的意义建构的目的。
2.1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念
“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是建构主义学习的出发点和核心。学习的过程不是学习者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积极建构知识的过程。要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关键改变长期以来教师从教的角度出发并由此而产生的“一言堂”、“满堂灌”现象。在化学教学过程中,在教学设计(方法的选定、过程的安排、媒体的选用)和教学活动组织等方面都要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在教学中所起的作用就是善于促进、启发、引导、组织和激励学生形成主动参与、积极协作、自主构建的学习方式,调动学生学习兴趣、成就动机、竞争意识,为学生创造自主、探究和合作学习的条件,让学生有活动时间和空间,使学生愿意思考、动口、动手、交流和表现,让学生体验到创造和成功和喜悦,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知识的主人。
2.2教师必须以“平等的参与者”介入教学
在化学教学过程中,教师不应成为“居高临下”的指导者,而应成为一个“平等”的参与者;在学生遇到困难时教师应成为一个鼓励者和有益的启发者,通过适当的问题以启发学生的思维;在学生取得进展的情况下,教师应充分肯定其成绩,并帮助他们对自己的工作形成良好的意识,并能做必要的自我评价和自我调整;在获得初步结果以后,教师应督促学生对获得的结果进行自我检查,并从方法论的角度进行反思;如果存在不同意见,教师也不应成为正确与错误的“最高裁定者”,而应鼓励学生进行积极的交流活动,从中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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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建构主义理论与中学化学教学
2019-11-22 11: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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