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语文古诗文注释辨误

2019-09-06 14:41:29

作者:葛维春
  
  一、读音
  
  由于古今语音的变化,原本押韵的古代诗歌,在今天读来,有些却不押韵了。尽管有些诗歌是耳熟能详的,人们对押韵的情况仍然不甚明了。
  
  杜甫的《水槛遣心》:细雨鱼儿去,微风燕子斜。城中十万户,此地两三家。
  
  在今天读来,这首诗就不押韵。其实,今音读“xie”的“斜”,在古代读“xia”,与“家”是押韵的。
  
  又如杜牧的《山行》: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现在读来,这首诗也不押韵。其实,诗中的“斜”古音读“xia”,与“家”“花”押韵。
  
  由于古今语音的变化而使古诗读来不押韵的情况,还有不少例子。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册①第175页的“课外古诗词背诵”篇章中的《过故人庄》。
  
  孟浩然《过故人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诗中的“斜”古音读“xia”,与“家”“麻”“花”押韵。
  
  人教版《语文》八年级下册①第217页的“课外古诗词背诵”篇章中的《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泣下!
  
  诗中的“者”,今音读“zhe”,古音读“za”。它的古音与“下”押韵。
  
  课本中却没有古今语音的变化而使这首诗读起来不押韵的注释,其他资料中也很难找到相关的说明,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语文教师应给学生讲明:由于古今语音的变化,这首诗今天读来不押韵,在古代却是押韵的。否则,学生就可能存有疑惑:老师说古诗是押韵的,这两首诗怎么不押韵?或者误以为唐诗可押韵,亦可不押韵。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降低诗歌教学的质量。
  
  贺知章《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
  
  诗中的“回”,今读“hui”,古读“huai”;诗中的“催”,今读“cui”,古读“suai”。它们的古音与“来”押韵。
  
  南北朝乐府民歌《敕勒歌》: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诗中的“野”,今音读“ye”,古音读“ya”。其古音与“下”押韵。
  
  这种古今语音的变化而影响古诗押韵的情况,中小学语文教科书和教师教学参考用书上都很少指出。在教学的过程中,语文教师应提高文化素养,查阅资料,告知学生,从而提高古诗的教学质量。
  
  二、注释
  
  1、《木兰诗》的注释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第64页第10课)《木兰诗》②中“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的注释:“据说,提着兔子的耳朵悬在半空中时,雄兔两只前脚时时动弹,雌兔两只眼睛时常眯着,所以容易辨认。扑朔,动弹。迷离,眯着眼。”
  
  课本注释中“据说”二字,说明教材编著者也不能完全肯定此处的注释准确无误。这可能是编者没有喂养兔子的生活经历所致。
  
  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大学中文系教材《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上)③第500页则解释为:“扑朔:跳跃。迷离:模糊。这两句是互文,即两兔的脚都扑朔,两兔的眼都迷离。一说,扑朔是形容雄兔脚上的毛蓬松的样子,迷离是形容雌兔的眼睛被蓬松的毛遮蔽的样子。”
  
  笔者认为这两种解释均有不妥之处。因为“扑朔”即扑脱,是雄兔走路时发出的声音。
  
  笔者曾在乡下养过兔子:在房中追赶兔子,脚发出“扑脱扑脱”声音的,就是雄兔;没有发出声音的,即为雌兔。故笔者认为“扑朔”的“朔”与“脱”乃一音之转,“扑朔”即“扑脱”。扑脱之音,惟雄兔才有。
  
  这种生活经历,不是每人都有的。著述的学者们,可能没有这种经历,故而注释错误。
  
  除这种生活经历外,也许可以把“扑朔”看成是“扑脱”的假借字,因为在数千年的文化传承中,出现传抄错误是完全可能的。
  
  2、《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的注释
  
  人教版《语文》八年级下册第六单元《诗五首》④(第206页第30课)对“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中的“三重茅”注释为:“[三重(chóng)茅]几层茅草。三,泛指多。”
  
  对没有生活经历的学生来说,这种注释过于笼统,学生很难理解;理解“三重茅”时,就连一代文豪郭沫若也出现过偏差。
  
  在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郭沫若这样说:
  
  “……杜甫是个大地主。他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卷我屋上三层茅。据我所知,四川贫民最多一层草,他有三层草,大地主无疑。邻村的革命小将拿走他的茅草,是革命行动,我们应该为之欢呼。”⑤
  
  郭老的看法很有问题。笔者出身农家,住过草房。草房新建盖草,是为一重;(四川多雨,到第二年秋季,须盖房子。草的底层因长期潮湿,又因春夏温高,已经腐湿,故草房必须一年一盖。)第二年盖房时,必将第一年所盖茅草的腐湿部分去掉,所以虽是再盖,所盖之茅却名为二重(其实仍是一重);所谓三重,乃指盖房次数,而非实指。否则,三重茅必将高踞房顶,徒增重量又无实用。故杜甫在成都时的生活景况,虽茅有三重,但决非富有,更不能证明杜甫是个大地主。
  
  所以,这篇课文上对“三重茅”的注释给教学的益处并不大,教学时须教师做适当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