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4年外省籍务工人员子女的高考报名实施方法

2019-10-24 21:13:14

1 2 下一页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琼府办〔2013〕3号)的精神,现就我省2014年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我省普通高考的报名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体健康。
  (三)符合(一)、(二)条规定,并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
  (四)符合(一)、(二)条规定,并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及高职专科学校。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本人初中阶段在我省学校就读并毕业,参加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3年,同时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3年以上(含3年)不满6年。
  (五)符合(一)、(二)条规定,并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的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但只能报考本省的高职专科学校。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本人在我省有高级中等教育就读经历,并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定在2014年1月份,具体日期另行公布(报名工作与本省有户籍的考生同步进行)。
  三、报名地点
  申请报名的应往届考生,均到本人毕业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招生办报名。
  四、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考生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居住的材料
  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或经暂住地派出所确认的暂住地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同时证明考生和法定监护人的关系);
  (二)考生及法定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考生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
  (三)考生本人在我省就读的学籍材料
  1.申请不受报考批次限制的考生需提交:
  (1)海南省初级中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开具证明);
  (3)《2014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初中阶段学籍审查表》;
  (4)《2014年海南省“异地高考”考生高中阶段学籍审查表》;
  (5)高中学籍材料(往届生,)。
  2.申请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的考生需提交:
  (1)海南省初级中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或海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开具证明);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