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入狱服刑与人同住约4平米舍房

2019-10-27 07:57:00

  原台湾当局领导人2日下午被移监到台北服刑。其收容人编号为1020,与另一名收容人同住一间面积约4平方米的舍房。

  家族涉及的多起弊案,11月11日由台“最高法院”就其中的“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作出终审判决。和妻子吴淑珍各被判两个职务收贿罪,刑期分别为11年、8年,也成为史上首位因贪污案被判入狱的卸任台湾当局领导人。

  狱方表示,经过身体检查、理发后进入“和一舍”,与另1名背景单纯的收容人同住。

  与上述案件有关的定谳罚金、没收、追缴,以及妻子吴淑珍等同案被告判刑确定部分,台高检署2日下午发交台北地检署执行。吴淑珍预计最快于下周由台北检方嘱托高雄地检署执行。

  至于追缴犯罪所得方面,台检方在侦审期间已扣得927万多美元,将予以没收,并连带追缴未扣案的犯罪所得总计270万多美元;罚金部分,台“最高法院”判决夫妇总计须并科罚金3亿多元新台币。

  台检方表示,执行检察官将清查夫妇的财产状况,询问2人是否愿主动缴交相关款项,再进行没收程序。据了解,特侦组目前查扣的家财产总计13亿多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