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办法

2019-09-08 20:36:12

广东省2006年普通高考成绩已于昨日公布,如果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9日前携带准考证向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填写《考生申请复查高考各科成绩登记表》,在学校报考的考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申请复查手续。

  广东省考试中心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于7月1日~2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省考试中心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成绩由各市、县(区)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