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管理,规范2007年区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广西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维护普通高校艺术专业考试的信誉和严肃性,根据《办公厅关于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6〕10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院就2007年外省院校在我区设点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进行统一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设置
2007年我区共为区外院校设置两个考点:
(一)南宁市第五中学考点
地址:南宁市华强路95号,邮编:530011
联系人:陈武业联系电话:0771-2410160,3988665(小灵通)
(二)广西师范大学考点
地址:桂林市王城1号广西师范大学王城校区
邮编:541001
1.美术学院联系人:向先孟、唐立
联系电话:0773-2856601(兼传真)
2.音乐学院联系人:秦铭、黄和平
联系电话:0773-2881975(兼传真)、2830081
二、设点申报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可使用我区统考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也可在我区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我区2007年继续组织全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科目见附件2。
(一)设点范围: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在我区招收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本科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除外);
(二)申请时间:凡在我区设点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的外省本科院校,请于2006年12月31前向我院提出申请并由我院备案。
(三)设点要求:各招生院校须按有关规定及本校招生章程编制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所考专业名称、招生人数及各专业考试科目、设点考试的时间、地点、评分办法、录取规则以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考试时间
2007年1月9日至1月31日,3月1日至3月31日。
招生院校向我院申报设点并经我院同意后方可联系考点安排考试。考试时间、考场布置等特殊要求请直接与考点协商解决。
四、报名要求
为了加强报名、考试数据的管理,加强对考生专业考试的资格审查及身份确认作,招生院校在招生简章中须向考生说明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或学校、乡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生院校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二)招生院校要使用数码相机等信息采集设备,规范采集考生有关信息,采集的信息必须包括考生的身份证号码等。
五、考务管理
(一)院校派出的参加专业考试工作人员应是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熟悉专业考试业务的人员,同时要携带院校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
(二)各院校在组织考生报名时,要准确登记考生身份证号、2007年广西普通高考报名号等有关信息。
(三)考试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点学校提供考试场地、考试所需的设备等服务。
(四)监考人员由招生院校和考点学校协商解决。
(五)考试费用及考场租金由招生院校与考点学校协商解决。
(六)考试前由招生院校与考点学校签订专业考试协议书。
(七)监考员要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两人以上)。对于在考试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在考试结束后有关招生学校须将违规情况书面材料经考点汇总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
(八)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成立艺术专业考试巡视组,检查、监督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情况。
六、专业考试合格信息报送及使用
(一)组织校考的院校须于4月15日之前,将我区通过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寄送(发)考生本人,并将合格考生的名单、考试成绩及考生信息等通过我院备案网站进行备案(网址后附),同时还须将加盖公章后的合格名单以表格形式(见附件1)报送我院普招处,电子信息和纸介质名单必须一致。逾期将不接受院校补报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二)专科(高职)院校和只招收专科层次的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除外)录取时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统考未涉及的专业使用学校考试成绩)。
(三)录取时,在我区统考合格的生源范围内,根据招生院校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备案名单及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志愿投放档案,采用远程网上录取。
七、我院艺术类招生组的联系办法如下: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南路16号。邮政编码:530021
广西招生考试院网址:http://www.gxeea.cn
附件:1.2007年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表(略)
2.2007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2007 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
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业
考试科目
考试科
目总数
基础科目
专业科目
音
乐
学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或演奏或舞蹈
3 + 1
音乐学 ( 民族音乐学、中外音乐史论、音乐文化传播 )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广西艺术学院校考科目
3
音乐表演
演唱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或演奏
3 + 1
演奏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广西艺术学院校考科目
3
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
声乐表演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唱
3 + 1
器乐表演
演奏
3 + 1
旅游音响工程与电脑音乐
乐 理
听音记谱
视唱练耳
演奏
3 + 1
舞蹈学 ( 舞蹈表演与教育、歌舞 ) 、舞蹈编导 ( 表演与编导 ) 、 表演 ( 国标舞 ) 、舞蹈表演、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 ( 舞蹈表演 )
基本功测试
古典舞、民族舞 2 选 1
1 + 1
播音与主持艺术
普通话语音
专业素质面试
即兴表演 ( 含形体测试 )
2 + 1
美术类(含美术专业及对美术有一定要求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色彩、素描、速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