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商报讯(尹哲)针对规范类高校的办学行为,、日前出台一系列措施。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未经批准,我省类高校不得擅自增加类专业招生。
类专业原则上在类普通高校中设置,非类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类专业,必须先与省级机关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再由教育行政部门报审批。类专门人才的培养规模要有所控制,省属类高校及经批准设置类专业的非类普通高校,类专业的年度招生规模由省级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研究决定,实行按需培养。普通高校未经审批同意设置的类专业,从2008年起,不得继续招生,现有在校生要按照教学计划和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
山西省教育厅:类专业招生要实行按需培养
2019-11-24 15: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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