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6—1790)是美国政治家、科学家、社会活动家。1706年生于波士顿的一个工人家庭。1714年入小学,仅读二年。12岁时开始作印刷学徒工。1726年开设自己的印刷厂。1731年倡导创办了北美第一个图书馆。1751年资助创办了宾西法尼亚大学。他参加了《独立宣言》的起草工作。参加了制定美国第一部宪法。1790年逝世于费城,终年84岁。
的科学研究活动实际上是在1745年以后才开始的。1746年,英国人柯林森赠给一只莱顿瓶,很感兴趣,开始了他的电学研究。他做了一系列的实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使得人们对电的认识更加丰富。
1747年,根据实验提出:在正常条件下,电是以一定的量存在于所有物质中的一种元素;电跟流体一样,摩擦的作用可以使它从一物体转移到另一物体,但不能创造;任何孤立物体的电总量是不变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电荷守恒定律。他把摩擦时物体获得的电的多余部分叫做带正电,物体失去电而不足的部分叫做带负电,而且正、负电荷可以互相抵消,并用“+”、“-”号来表示正、负电荷。严格地说,这种关于电的一元流体理论在今天看来并不正确,但他所使用的正电和负电的术语至今仍被采用,他还观察到导体的尖端更易于放电等。
还用莱顿瓶作了统一“天电”和“地电”的研究。他用丝手帕糊了个风筝,风筝上安装一根尖铁丝用来引云中的电,铁丝与放风筝的麻线连接在一起,麻线的下端系一段丝带和一把金属钥匙,钥匙作为导体,以备引出电来,放风筝时手握丝带,以防电通过身体受伤害。1752年7月,在大雷雨的一天,46岁的带着21岁的儿子来到牧场,把风筝放到天上有闪电的云层中。他们观察到麻线上的小纤维都竖立起来,跟摩擦产生的电效果一样;他用手指靠近钥匙,立即有电火花从手指上闪过;他使莱顿瓶充电,再放电,产生的效果都跟摩擦电完全相同。这就是著名的费城风筝实验。它清楚地证明了雷电就是一种放电现象,使人类对电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后来在此基础上发明了避雷针。的实验是很危险的,他没出人身事故完全是一种侥幸。1753年7月,俄国学者赫曼在用雷电做实验时,被雷电击毙,为科学献出了生命。
转自:张怀华老师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