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重点高校对高考加分政策的态度

2019-11-23 14: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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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查询了2010年全国100多所“211工程”高校的招生章程后,笔者发现,全国重点高校绝大部分承认各地高考加分政策。但在具体的专业录取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参照的又占大多数,实际高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有高考加分者居多。高校对高考加分态度,大体有以下5种类型。

  第一类,完全认可

  厦门大学招生章程第七章第17条写道:“我校原则上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有关加(降)分政策。专业(类)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专业投档。”

  天津大学招生章程第四章第10条规定:“根据文件精神,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政策性加分的规定。专业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相关规定说明,这类高校在投档和专业录取时都以投档分数为主,投档分相同时以实际高考成绩为主。

  类似的高校有:北京大学、辽宁大学、河北大学、内蒙古大学、南京大学、南昌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四川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等。

  第二类,投档认可但专业录取不认可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章程第四章第10条写道:“对享受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投档的考生,我校承认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投档后,我校按照考生实考分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在考生等效基准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或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中南大学招生章程第25条规定,学校在安排学科大类时,优惠分不计入总分,有优惠分者在高考文化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这些高校招生章程表明,投档时认可加分,但在专业录取时主要以实际高考成绩为主。

  类似的高校有: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吉林大学、郑州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开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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