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13-04-20 11:26
一、学校全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 号
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计划为准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英语、日语、法语、汉语国际教育等语言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1、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为基本录取依据;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二)录取程序、规则
3、根据我校在各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计划数,按各省(区、市)规定自主确定投档比例(上海市投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4、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投档后兑现我校校内优惠加分政策(仅限上海市考生)。
5、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6、我校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7、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均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安排的外语口语考试(个别省市不加试外语口试除外),成绩需合格以上。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1200元/年(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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