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湖北艺术高考政策解读

2019-12-10 10:35:34

◆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时间

全省所有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包括报考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院校名单见湖北教育信息网www.e21.edu.cn,以下简称31所院校)的考生,均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

  联考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50分),时间为2006年12月9日。

2.这些院校可加试专业科目

2007年,全省有9所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在我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加试专业科目,分别是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工业大学、武汉科技学院、中南民族大学和湖北美术学院。其他在鄂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均不再加试专业科目,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联考成绩。

省外高校和31所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以使用我省联考成绩,也可在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自行加试专业科目,确定本校合格考生。3.独立学院和民校不得加试

所有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的美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须使用我省联考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不能自行组织专业加试。省内外所有在鄂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同样如此。31所院校招收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可使用联考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也可在我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加试专业科目,确定本校合格考生。

4.达到联考分数线即合格

我省统一划定联考专业本科、高职(专科)合格控制分数线。达到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即为联考合格,省招办将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集中公示联考合格考生名单,不再单独给联考合格考生发放联考合格证。在我省美术类联考基础上加试专业科目的高校,须在联考本科合格生源中发放专业合格证。高校不能给联考未合格考生发放合格证。

自行发放专业合格证的院校,确定的各专业合格人数不能超过本校在鄂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专业合格证不能打通使用,只能在本校专业合格生源中录取。院校不能录取联考合格、但没有本校合格证的考生。

5.联考不合格,不得参加专业测试联考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若有些高校的专业测试时间安排在全省联考成绩公布之前进行,考生如果参加学校的测试合格,也还要看联考成绩是否合格,联考合格才有资格参加录取。考生要有针对性地选择自行组织专业加试的院校,不要全部集中选择同一批次录取的院校,便于给自己多增加一些选择机会;不同的院校或不同的专业,在录取时对专业成绩、文化课成绩有不同要求,考生应注意选择。

6.联考不合格,不得参与录取

因为所有美术考生都要参加省内联考,所以联考成绩未达到省统一划定的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与美术类专业录取。

除了少数院校及专业可自行划定文化分数线外,其他高校的文化考试录取,均执行全省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第二批本科(二)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综合考虑后确定。

使用联考成绩的艺术专业,录取时将综合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后,按一定比例投档,投档比例在1:1.5以内。投档成绩为:文化成绩×40%+联考成绩×60%。

湖北省艺术专业的录取批次分四个时间段录取: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和艺术高职高专。

◆非美术类高职

7类专业须联考

考生报考省内外高校(31所院校除外)的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非美术类专业联考,学校不再自行组织专业测试,录取时使用的专业成绩即为联考成绩。未参加该联考,或联考成绩未达到省统一划定的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与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的录取。

联考专业有:音乐教育类专业、声乐表演类专业、器乐表演(钢琴)类专业、舞蹈表演类专业、音像制作类专业、播音与艺术主持类专业和影视表演类专业。各类专业考试总分为200分。

31所院校招收以上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可使用联考成绩,也可由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测试,并根据本校测试成绩确定合格生源。考生报考前,一定要了解清楚报考学校对专业测试的规定,如考生报考的学校使用联考成绩,考生就要参加联考;如考生报考学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不使用联考成绩,考生可以不参加联考,参加学校的专业测试即可。

◆非美术类本科专业

考试由高校自行组织

考生报考省内高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需按高校要求参加专业测试;外省三本以上公立高校在鄂招收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将于2007年1月3日至3月中旬在湖北省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专业测试,具体安排,省考试院将公布。

录取政策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各高校具体要求执行,请考生留意高校非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非联考专业的相关事项

我省联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外的学校可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独立学院和民办院校经湖北省招办同意后,可使用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使用举办学校的专业考试成绩。

对我省未组织联考且学校又不自行组织考试的专业,可以认可其他学校同层次同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报湖北省招办同意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