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05高考志愿填报有重大调整

2019-12-05 22:39:50

200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会议2005年2月26日上午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200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
  高考录取率在70%以上

  2005年全省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安排总的原则是:加快发展研究生招生规模,稳步发展本科生招生规模,适度发展专科生招生规模。全省研究生计划招生3万人左右,本专科计划招生34万人左右,其中本科计划17万人,专科计划17万人左右,确保高考录取率稳定在70%以上。

  部分招生政策有调整

  调整一 实行平行志愿提高填报命中率

  为更好地为考生服务、为高校服务,降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的风险,提高考生志愿命中率,同时提高高校一次性投档的满足率,2005年我省将改变以往高考志愿设置的模式,在普通类院校的各录取批次,取消以前设置的院校一、二、三、四志愿,改为分别设置一个“平行院校志愿”加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普通类考生在提前批次及本科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可以填报a、b、c3所院校,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可以填报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中可以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提前批次、本科批次的3所院校志愿和专科批次的5所院校志愿都是平行关系,在投档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即从最高分考生开始依次进行,对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按a、b、c或a、b、c、d、e顺序依次检索,只要有一所院校符合条件,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院校决定录取与否。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名单及专业缺额,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一个“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可以填报a、b、c3所院校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省招办将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

  体育类、艺术类各批次暂不实行平行院校志愿的办法,仍按2004年的方法设置志愿。

  调整二:实行网上阅卷监控评分误差

  为进一步提高高考阅卷的公平、公正性,我省于2005年起在普通高考九门科目的阅卷中采取“网上阅卷”的办法。“网上阅卷”是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扫描技术,实现阅卷的全程监控,通过双评和多评机制更有效地控制评分误差,提高阅卷质量,最大程度地实现考试的公平、公正。

  调整三 加分政策更超合理

  为进一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参照部分省的做法,2005年我省将对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考生,录取时由往年加20分投档的政策,调整为加10分投档,2006年起取消加分;取消省级优秀学生录取时加20分投档的办法,改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个别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核,并须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加20分投档。

  调整四运动员测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文件规定及我省实际,招生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之内。2005年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统一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达合格以上标准,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学校方可录取。录取时,2005年对一级运动员文化分不作要求,2006年起对文化分提出适当要求。对二级运动员可按第二批本科分数线录取,特别优秀的可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里面的15%,按第二批本科分数线的60%录取。

  未报考高水平的国家二级运动员的专项测试与省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并进行。未开测项目,仍采取省招办审查认定的办法。测试及审查认定合格的考生可在录取时加分投档。

  调整五艺术特长生测试及录取办法

  根据文件规定及我省实际,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符合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和艺术特长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我省招生委员会及有关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测试,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并经和省招办集中公示。如果学校测试与省测试等级出现差异时,以省测试等级为准。考生测试等级为优秀的,可在同批省控线上录取;考生测试等级为合格的,可在院校投档线下20分内录取。少数投档线接近或等于省控线的院校,在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对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院校向省招办提出申请,省招办可在院校投档线下10分以内投档。

  调整六院校招生章程的宣传公布办法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今年我省将在公布各院校招生计划的同时,汇总并公布各招生院校发布本校《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凡高校《招生章程》与国家和我省的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制定的录取政策为准。

  6条措施确保公正

  会议强调,2005年我省普通高校的招生工作将从严治招,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提高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考,具体措施包括:

  1、认真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全程公开、信息透明;

  2、狠抓考试过程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建立监考人员奖惩制度和工作档案,逐步推进高科技手段防止和制止考场舞弊行为,省招办从2005年起建立考生诚信考试记录档案,对在高考中舞弊的考生,连续三年向其所报学校投档时同时提供记录;

  3、严密组织,高标准完成我省高考命题工作,确保命题质量和安全保密;

  4、加强对各种特殊形式招生的管理,对外语非通用语种、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民族预科等招生形式,要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加强对测试过程的,公示备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

  5、建立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顶风案件,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高校招生和教育的良好形象。

  6、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为考生、为院校、为社会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于英杰 龚学明 刘大颖 张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