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征走了多少粮食?

2019-11-15 10:50:55

  粗糙估算,至少从中国征走了221万吨大米与465万吨小麦

  抗日战争期间,驻华多达百万,需消耗大量军粮。战争初期,军粮大多由台湾、朝鲜供应,兼之就地掠夺粮行或民间存粮,搭建临时粮仓。随着占领区日益扩大,先后建立华北小麦协会、华中制粉联合会、采运社、米粮统制委员会(即“米统会”)等组织,统一收购粮食,以供军需。

  在上述组织之下,真正负责征粮的是三井物业会社、三菱商事会社等几个大财团。它们指定一些日本粮商为承办商,在长江下游地区的芜湖、无锡、苏州、常熟、昆山、松江等主要产米区广设米粮收购处,从中国米商或农民手中收购粮食。在统制下,日商压价收米,常常只有市价的一半,购粮效果不佳。①

  1941年3月,汪伪政权成立后,除保留最富庶的22个县给日商收购外,将多数地方的军粮收购权移交伪政权。或日商与伪省政府签订收购米粮数量的合同,然后由省政府摊派到伪县政府、区、乡、保甲落实。为征粮是的一项重大职责,每到征粮季节,都会严阵以待,甚至出动军警,迫使农民卖出除口粮外的全部余粮。

  这种所谓征购,依旧是对农民的一种掠夺。1943年,收购小麦的价格是1.57元/公斤,而当年的市价,6月是1.93元/公斤,8月是2.6元/公斤,12月是3.46元/公斤。②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到,收购价格与市场价格间的差距,随着物价的攀升而越来越大。

  即便将价格压到最低,还时常拖欠货款。1943年12月,吴江一家米业公会呈文称:“已送军米(糙米)2.5万石,日(军)不给钱,行商限于周转,米行纷纷倒闭。”1945年7月,一个乡长呈文:“本乡农民船装粜解周庄(日本)警备队合计33石8斗3升,未曾领到米款,而军米业已结束。”③

  此外,日伪严格管控粮食,以防流占领区以外。按规定,要将粮食从清乡区运出,不仅要有米统会或发给的“特殊搬运证”,还必须有日方联络机关长官副署,才能生效。一旦发现“供给敌方米粮者”或“封锁工作人员因怠忽职务而发生前项事者”,将处死刑、或10年以上徒刑。④

  通过以上各种手段,在中国获得源源不断的军粮补给。数据显示,1941年—1943年,从华北征购稻谷12.3万吨、小麦72.4万吨;1943年—1944年,从华中收购大米47.1万吨、收购小麦68.2万吨。⑤至于在华所掠夺粮食的总量,迄今尚无任何可靠的统计数据。若仅以上述数据作简单的平均推算,则在8年中,至少从中国征购了221万吨大米,465万吨小麦,其中绝大多数被充为军粮(这一推算数字不包括田赋数据,也不包括日本控制下的伪“满洲国”的数据)。此外还有大量粗粮。

  可供参照的是:据粮食部部长徐堪披露,期间共征粮2.6亿市石(约相当于1560——1820万吨),其中约一半为征购、征借所得,另一半为田赋;且包括粗粮在内。换句话说,仅征购一项,在华所掠夺的粮食,已超过了期间的粮食征购(借)数目。这些粮食除供应驻华外,还被大量运送至日本国内。

  在江苏吴县,每亩产糙米1.5-2石的土地,被摊派了1.3石糙米

  假手伪政权征粮,还给了大小贪污的机会。如1943年起,征收粮食,很多时候不支付现金,而补偿给日常用品。伪江苏省与签订收购白米1万吨的合同,结算米价共3239万余元,给予2738万余元外,拿肥皂、火柴、纸烟、食糖等配给物资补偿余额。但伪粮食局局长只将物资的30%交付农民,剩下的在黑市卖出,获利270万元。⑥

  伪政权的种种贪污行为,使征粮数量大打折扣。要求汪伪废除粮食部,设立“米统会”,负责收购军粮。为尽可能多地筹集军粮,“米统会”出台了很多鼓励措施,如给予表现好的米商相当于收购价1.5—2%的奖金。即使如此,征购状况依旧不容乐观。

  1944年,“米统会”计划在苏浙皖三省征购大米53万吨,其中48.1%用于日本陆海军及汪伪军警保安队,其余用于上海、南京市民。实际收购25.47万吨,相当于征购计划的46.8%,仅能满足日伪军的需求。在分配中,必然会导致上海、南京市民用米不足。到了1945年初,已无力向上海等大都市配给粮米,以至屡屡发生粮食。

  城市中粮食不足,农民手里亦很少有存粮。以江苏省吴县总堂乡为例来说,1944年,那里农民每亩只能收1.5—2石糙米,摊派则高至每亩1.3石糙米。当时大米价格是5000元/石,实际收购价位3500元/石左右。很多农民在被迫交出家中存米后,不得不购米为生,而因急剧通货膨胀的缘故,只是两个月的时间,米价已涨到2万元/石,让农民生活无以为继。⑧

  为对抗的征粮,华北、华中地区,都有农民将粮食装进坛子埋在地下,或者建造有夹层的墙壁、暗室贮藏粮食。在日伪所做的《米粮收买调查报告书》中说,“一般每户农家利用夹墙或密室收藏粮食,多的可达200石左右。还有利用华中特产的大水缸(直径4—5尺),将稻子装满藏在地下的。这后一种方法比前两种方法的利用更为广泛,据说每只缸的容积可达5斗到1石。”⑨战争期间的民生多艰,由此可见。

  注释:

  ①潘敏:《略论在苏浙皖地区的军粮征购》,《民国档案》2004年第3期;②⑤⑦⑧(日)浅天乔二等:《1937—1945:日本在中国沦陷区的掠夺》,复旦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85页;③④周德华:《沦陷时期对吴江的粮食掠夺》,《抗日战争研究》2002年第3期;⑥渝文:《汪伪时期一起牵动侵华神经的特大粮食贪污案》,《钟山风雨》2012年第4期;⑨中国总力战研究所:《昭和18年度甲地区米粮收买调查报告书(194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