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综合素质评价成为中考录取必备条件

2019-10-23 06:31:49

甘肃省教育厅近日下发相关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要将初中毕业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共同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无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普通高中将不予录取。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招生计划,参照报考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差额投档的原则,组织高中学校分批录取。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高中招生考试、不得跨市州招生。各地要依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促进薄弱初中调整改造,推进区域内初中均衡发展为基础,积极推行部分招生名额分配、优秀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从今年开始,将逐步实行省市级示范性高中不少于15%的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普通初中学校的制度,并逐年增加比例。《指导意见》要求,我省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按照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对学生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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