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考考生注意事项
一、1月27日下午考生凭报到证到星海音乐学院沙河校区(地址:广州市先烈东横路48号)领取音乐术科统考准考证和缴交术科考试费。
二、注意带齐并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允许携带规定的文具,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报纸、稿纸、涂改液、计算器、bp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任何人不得穿制服(校服除外)进入试室。
四、特别提醒:考试时,考生要带(蓝)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考试允许使用铅笔作答。
五、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试卷分为视唱练耳试卷和乐理试卷,考生领到试卷后必须先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试卷相应的位置上填写考生号、姓名、试室号(3位数)、座位号(2位数)。
六、音乐术科统考时,考生必须遵守下表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进考场时间
禁止进试室时间
考试开始时间
试题播放
完毕
交卷时间
音乐
视唱
练耳
(听力)
14:20—15:00
13:50
14:05
14:20
14:56--15:00
考生整理检查试卷
视唱练耳试卷
15:00
乐理
(笔试)
15:00—17:00
乐理试卷15:20以后
七、考生在考前应预先熟悉考场以及行车路线、路程时间等,以免在考试当天延误时间。
八、请考生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凡是有考试违规作弊者,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考风考纪举报电话:31311233
广州市招考办希望广大考生在备考期间保持充足的睡眠,保证良好的饮食营养,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自信地应考。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场规则请点击查看
2、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场电子地图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
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一考试考场电子地图
考场名称
地址及地图链接
广东广雅中学
广州市西湾路1号[地图]
广州市第1中学(黄沙校区)
黄沙大道54号[地图]
广州市第四中学
太保直街1号[地图]
广州市第11中学(东校区)
西华路460号[地图]
广州市第五中学
广州市南村路32号[地图]
广州市南武中学
广州市同福中路362号[地图]
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
广州市工业大道101号[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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