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为“语”书面为“文”,叶圣陶始创“语文”

2019-12-09 15:45:48

作者:王本华
  
  所有受过初等教育以上的人对语文课本和语文课无疑都印象深刻。但要说清楚“语文”一词究竟为何意,恐怕就难有一致的答案,至于“语文”从何而来,恐怕除语文教育专家,他人未必知晓。
  
  我们可能想当然地会以为“语文”一词历史上早就存在了,其实不然。我国传统上确实有“语文学”,但那是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等偏重于从文献角度研究语言文字的学科。“语文”作为一个学科的名称,迟迟没有单独出现。大家熟知的权威性工具书——《辞源》《辞海》,先后编纂于1908年和1915年,都未收“语文”这一词条,直到1999年《辞海》修订时,“语文”仍然无缘进入。
  
  那么,“语文”一词究竟源于何时,取自何义呢?
  
  历史变迁
  
  与其他学科相比,我国传统语文教学的历史最长。但从公元前6世纪春秋末期开始,直至19世纪末开办新学堂止,在这悠久的历史中,没有“语文”这个概念,也没有专门的语文教材。《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是孩童的启蒙读物,然后接受以“四书五经”为主的经学读本教育,进行一定程度的读写训练。但这种教育,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语文”。
  
  清朝末年西学东渐,废除科举,兴办新学堂,以读经讲经为要义的传统语文教学开始有了波澜。
  
  先是民间学者受资产阶级改良主义教育思想的影响,在第一次白话文运动的推动下,借由逐渐传入中国的语法理论和课程理论,开始借鉴外国的经验,尝试编写新的蒙学语文教材。1897年,南洋公学外院师范生陈懋治、杜嗣程、沈叔逵等编著的《蒙学课本》堪称开山之作。
  
  在官方,清廷在1902年制定了《钦定学堂章程》(壬寅学制),在1904年颁布了《奏定学堂标准》(癸卯学制),实现了语文教育的新发展。在这两个学制的规定中,字课、习字、作文、读古文词等已经与读经剥离开来,单独设课,并设置出中国文学课程,为语文教育的学科化发展奠定了基础。
  
  初具科学化的“国文”课程
  
  时间推移至民国时期,语文教育开始逐渐脱离封建教育的樊笼,往科学化方向迈进。
  
  1911年10月成立初期,政府在教育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将清政府的学部改为,将小学堂改为小学校,禁止使用清学部颁行的教科书,在课程上废除了“读经讲经”科,等等。在教育改革观念的推动下,语文学科也有了统一的名称,小学和中学统称为“国文”,但是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略有差别。
  
  这个时期,中小学虽未涉及“白话”“国语”一类的概念,但都提到“普通语言文字”,昭示着语文学科正在摆脱文言的桎梏,更加贴近生活、贴近语言使用的实际。
  
  在历史推演中,更大的改革浪潮在向语文袭来,这就是由新文化运动引领的白话文成为语文教学的重要甚至主要内容。
  
  1919年五四新文化运动,对于改革中小学的国文教学居功至伟。在改革浪潮的推动下,为了强化国语教育理念,1920年北洋政府训令,将小学一、二年级“国文”改为“国语”(后小学各年级均改为“国语”),并通令自1922年以后,国民小学各种教材一律改为语体文(即白话文)。这些变化,应该说是现代意义的语文教学的雏形。
  
  之后的统治时期和革命根据地时期,都沿用了小学“国语”、中学“国文”的称名。
  
  叶圣陶始创“语文”名称
  
  1949年,诞生,、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都走上了新的发展道路,与上层建筑关系密切的语文教育也面临着创新发展的需要。恰逢此时,时任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主任的叶圣陶先生提出了“语文”这个新概念。
  
  1949年8月,叶老主持草拟《小学语文课程标准》及《中学语文课程标准》时,第一次使用“语文”作为学科名称,用来取代当时在小学称为“国语”、在中学称为“国文”的课程。1950年,由国家出版总署编审局编写出版全国统一使用的中小学课本时,统一名为“语文”,并在初中语文教材的“编辑大意”里作了如下说明(小学教材中也有大致相同的陈述):
  
  说出来的是语言,写出来的是文章,文章依据语言,“语”和“文”是分不开的。语文教学应该包括听话、说话、阅读、写作四项。因此,这套课本不再用“国文”或“国语”的旧名称,改称“语文课本”。
  
  1964年2月1日,叶老在给友人的信中进一步回忆了“语文”的由来:
  
  “语文”一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称“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本,练习作文,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原意如是,兹承询及,特以奉告。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
  
  自此,语文学科在中国开始有了确定的学科名称。
  
  前边说过,《辞源》《辞海》都未收录该词,我们能查到的较早收录“语文”一词的是1965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试用本,解释为:“1.语言和文字:~程度(指阅读、写作等能力)。2.语言和文学。”此后1978年第1版、1983年第2版,义项1相同,义项2直接解释为“语言和文学的简称”;自1996年第3版起,义项2径释为“语言和文学”,并增例证“中学~课本”。“语言和文学”果真是“语文”这一课程的本质内涵或唯一内涵吗?辞典编纂者恐怕要三思。
  
  其实,这一术语一经问世,就引起了旷日持久的争论:语言文字、语言文学、语言文章、语言文化,是对课程内涵的争论;思想性、工具性、思想性和工具性并重、工具性和人文性统一,是对课程性质的争论。凡此种种,既反映了人文学科本身的模糊性,也显示出对学科本身的研究还亟待加强。(来源:《中华读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