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嘉靖年间,沐朝辅死后,其二子年幼,其弟沐朝弼争爵位,朝辅长子融,嗣爵不久就夭了,余一位次子沐巩只三四岁,朝辅的嫡母李氏,与其妻陈氏上奏朝廷要回南京居住,以保护幼子长大成人。这其中画风骤变,细究起来,竟是与她的仇家——小叔子沐朝弼私通,还生了私生子。
黔国公沐氏家族
《红楼梦》第六回“刘姥姥一进荣国府”中,凤姐对刘姥姥说:“‘朝廷还有三门子穷亲戚’呢,何况你我。”还不忘说几句反话:“亲戚们不大走动,都疏远了。知道的呢,说你们厌弃我们,不肯常来;不知道的那起小人,还只当我们眼里没人似的。”慌得刘姥姥念佛不已。
说起宁荣二府的泼天富贵,在明代还真有这么一户与之相当,且有过之而无不及。对照起来看,人物、剧情也有几分神似,那便是镇守云南长达二百八十余年的黔国公沐氏家族。在严世蕃的财富排行榜上,云南沐府位列第二。说实话,严公子那点钱,怎么说,都是崭崭新、滚滚烫的新钱,招人嫉。真起个底儿来,人家沐府二百多年积攒下来的老钱,那才叫富可敌国,未必就排第二。顺治三年(1646),永历帝尚未入滇,末代黔国公沐天波被蒙自土司沙亭洲所袭,沐府财产起底:“时沐府富厚敌国,石青、硃砂、珍珠、名宝、落红、琥珀、马蹄、紫金,装以细筏箧。每箧五十斤,藏于高板库。每库五十箧,共二百五十库,他物称是。八宝黄龙伞一百四十执。”(《明季南略》卷九“沙亭洲袭破沐府”)这只不过是细软宝货之积,更大宗的田地、牧场及其收入还未计在内,而且其时已远非沐府的鼎盛时期。
沐府的创始人沐英,八岁时被朱元璋收为养子,屡立战功,洪武十六年(1383)以平西侯分封云南,后晋为黔国公。至末代黔国公沐天波护送永历帝入缅被俘杀,共十四世,与明王室可说南北相始相终。与《红楼梦》里的荣国公相比,沐英与皇帝的关系,还要更亲密更得荣宠。人们常举的例子便是,岷王作为亲王分守云南,欲与沐府分权,便与沐英之子沐晟闹不开心,闹到亲爹朱元璋那儿,结果这皇家官司还是亲儿子输了。坊间有人猜疑沐英是明太祖的私生子,但王世贞说朱元璋才长沐英十五岁,那时还正穷着,不可能外遇生子。
太子朱标死后,沐英也伤心呕血而死,赐葬江阴县长泰北乡。自此,沐氏家族成员卒后,都会不远万里,归葬南京。1979年,南京博物馆还在南京将军山南麓考古发现了沐氏家族墓(邵磊《明黔国公沐昌祚墓辨讹及其相关问题》)。所以,沐府与贾府一样,也有金陵情结,两地都有宅子、田地,且视金陵为老家、老宅。
皇帝的富亲戚
沐府的财富,除所赐江浙等地勋田外,还有甘肃、宁夏、陕西等地的庄田与牧场。当然,以根基所系的云南庄田最多。沐晟、沐斌父子嗣爵的鼎盛时期,“晟父子前后置圃墅田业三百六十,‘吾日食其一可以周岁’。珍宝金贝充牣库藏,几敌天府”(王世贞《弇州史料·西平王世家》)。因负有为皇室进贡骏马的使命,故还有无数的牧场。明亡后沐府田产归吴三桂所有,平三藩后,于康熙二十四年(1685)清算沐府田产。虽然当时田产已有所散失,但还是数目惊人:“分布云南布政司直辖二十二个府州司中的不下十六个府州。”(李建军《云南沐氏家族研究》,辽宁人民出版社,2002年)
有这样的富亲戚驻守西南,既安边攘外,又可时时上贡,真是有百益而无一害,所以朱元璋对沐英说:“吾无西南忧矣。”建文帝谜一般的出走传说,江湖间的版本就是逃到云南,被黔国公沐晟给藏起来了。虽然后人辨伪纷纷,但永乐皇帝对沐晟怀疑了一阵子,且派人前往诇察倒是真的。
朝廷也有三门子穷亲戚,但时运不济时,朝廷本身就是那个穷亲戚,这时,就得跟富亲戚搜括点钱财贴补家用。嘉靖皇帝爱上了神仙道教,天天在宫内设醮炼丹,五百年前的航天事业——求仙飞升,花费可想而知。又遭遇倭乱,内外交困,财用不免匮乏。富亲戚当然要见机行事,沐朝弼于嘉靖三十年(1551)“进银三千两助边”,四十一年六月,又与其他地方官一起,进矿金四百两,矿银一万两。四十二年,献求仙所用法书。连女眷也出动:“沐朝辅夫人陈氏于四十年捐银三千两助大工。”(《明实录》)
沐氏家族联姻,说“非富即贵”还不合适,因为自沐英起有规矩,“必于南北公侯家”,即北京、南京两地的王公贵族家庭。富不富的不重要,如果有像探春一般的贵族之女,倒还可以考虑。沐英幼子沐昕,尚明成祖第五女常宁公主,为驸马都尉;沐晟有一女成为赵王高燧的王妃。公主赴南,黔公女赴北,都是命不久长,于永乐年间就已逝去。爬着史书缝也看不出两位韶华女子的面目来,只有看看《红楼梦》中的元春、探春,大概体会一二。第五回探春的警幻曲词是“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想来,远嫁云南沐府的公主,心情也如探春般凄凉吧。
走向衰败
如探春所说:“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自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沐府也逃脱不了这种贵族之家的衰败史,先是在第四代黔国公沐琮时,出了一位凤姐一般的王氏,“性贪而狠,任用非人”,于租田、庄园等处,大肆加倍征收掠夺,据说“其害遍于境内”,大概其贪狠毒辣,还要过于凤姐。
嘉靖年间,沐朝辅死后,其二子年幼,其弟沐朝弼争爵位,朝辅长子融,嗣爵不久就夭了,余一位次子沐巩只三四岁,朝辅的嫡母李氏,与其妻陈氏上奏朝廷要回南京居住,以保护幼子长大成人。还没争论明白,次子沐巩也死了,沐朝弼还拘禁着嫡母李氏与嫂陈氏,不让回南京。云南的巡抚官都盯着沐府,想替朝廷分黔国公的权的,纷纷上奏,一直争到隆庆年间,才逮沐朝弼至京,发还南京为民。
《红楼梦》里焦大乱嚷乱叫道:“每日家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我什么不知道?”这样的家族丑闻,沐府也少不了。还是那位死了两位幼子继承人、请求回南京居住的沐朝辅夫人陈氏,当朝廷要保护她回南京时,她倒不走了。这其中画风骤变,细究起来,竟是与她的仇家——小叔子沐朝弼私通,还生了私生子。至万历元年,还有刑部官员旧事重提,《神宗实录》载:“朝弼与嫂通奸生子事情再行体勘。诏,朝弼已有处分,以前暧昧事情不必深究,以存朝廷保全勋旧之体。”陈氏曾向嘉靖帝献金助大工,从其实力与魄力来看,或许非仅出于私情也说不定。
索隐是做不完也不必要的,财富家族的故事,换个朝代还要继续上演,剧情难免有重合处,阴谋、杀戮和丑闻,也难免如影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