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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
1.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本校在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定向招生若在学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可在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若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3.对于进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份,如实施“3+1+1”的江苏省,我校按照“3+1”(1为学校选定科目)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身体条件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立、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单科成绩
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英语成绩要求及格。
分数级差
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和所填的专业志愿排序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第一志愿生源满足的情况下,原则上不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安交通大学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不得低于已投档第一志愿考生的平均分。
优惠政策
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承认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考生的投档成绩:省级优秀学生;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者或省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高中阶段参加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自主招生
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招生对象: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一贯优秀,年级排名在前5%以内;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决赛一、二、三奖、或获得全国联赛(数学、物理、化学、)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学生;经专家认定的各种专利或创造发明的主要获得者;某方面有突出特长(文艺、体育除外)。我校自主选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若高考成绩达当地重点线即可录取,并在考生高考成绩基础上加20分按正常程序录取专业。高考志愿中必须第一志愿填报西安交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