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材课程标准要求引导学生创新和实践,培养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培养学生生存能力、实践和创造能力,就需要构建旨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学习方式和教学方式。我国现在有很多成功的教学模式,但在课堂教学中,每一种模式都不是万能的,都有它的局限性。在课堂教学中,如果能根据教学的内容,选择适应这节课的有效教学模式,将更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课堂效率,更高效地完成教学任务和目标,使学生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下面就高中数学新教材课堂教学中,如何把学生学习过程变成学生主体性、能动性、独立性不断生成、张扬、发展、提升的过程,对教学方法的选择进行探讨。
一、广义知识的分类
(1)陈述性知识,指个体具有有意识的提取线索,因而能直接陈述的知识。这类知识主要用来回答有关世界“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一般通过理解和记忆获得。
(2)程序性知识,指个体没有有意识到提取线索,只能借助某种作业形式来间接推测其存在的知识。它主要用来回答有关“怎么办”的问题。程序性的知识是一套办事的操作步骤,在本质上,由概念和规则构成。
二、一般数学课型
数学课通常可按教学内容而分为概念课、定理(包括公式、法则)及其应用课,习题课与复习课。根据知识分类特点,各数学课型可有重点学习不同类型知识,数学概念课主要侧重陈述性知识的学习,定理(包括公式、法则)及其应用课与复习课主要侧重狭义的程序性知识的学习,习题课主要侧重狭义程序性知识向策略性知识转化的学习。
这里简单探讨一下数学定理(包括公式、法则)及其应用课与复习课教学方法的选择。
三、数学概念课、应用课和复习课教学方法选择
(1)数学概念课及其应用课主要是以狭义的程序性知识为主要目标的课,它是以陈述性知识获得为基础,不论用何种方式教授概念或规则,学生理解了概念和规则并能用语言陈述其内容,仅表明程序性知识完成了它的陈述性知识阶段的学习。程序性知识的本质特征在于它们能在不同于原先的学习情景中应用,而促进应用的关键在变式练习。
在我国有很多种教学办法适用于定理(包括公式、法则)及其应用课教学,如讨论法、引导发现法、“六步三段两分支”课堂教学法、“尝试指导----效果回授”教学法、“尝试指导----效果回收”教学法、情境教学法等等,为了使学生学习过程凸现学生发现、探索、研究等认识活动,我对这些方法进行提炼、重组,然后对组合的新方法在我所教班级进行实验,通过实验和学生问卷调查,得出如下结论:①喜欢教师先说出定理(包括性质、公式、法则)的内容,分析、讲解证明定理,然后再用例子应用巩固定理的学生占8%;②喜欢教师先举几个例子,教师再分析例子,抽象出定理,然后证明定理,再用例子巩固定理的学生占20%;③喜欢教师先写出几个例子,指导学生从何处入手,让学生自己分析例子,总结规律,猜想规律(定理、性质、公式、法则),然后证明,教师最后再举例巩固,用变式练习促进应用的学生占70%;④以上方法都不适合自己特点,想用另外其它方法的学生占2%。
通过以上结论,“尝试指导----效果回授”教学方法比较适用于定理(包括公式、法则)及其应用课的教学,它主要把学生认知全过程,表现为四个方面,即“动因,内容,方法,结果”。动因是指“让学生在迫切要求之下学习”,内容是指“组织好课堂教学的层次(序列)”,方法是指“在采用讲授法的同时,辅之以‘尝试指导’的方法”,结果是指“及时获取教学效果的信息,随时调节教学”。这种教学方法在课堂教学中,把教材组织成一定的尝试层次,通过教师指导,学生尝试来进行学习,同时又注重学习结果(信息)的回授,以强化所进行尝试学习所获得到知识、技能。
(2)复习课是以陈述性知识的巩固为主要目标的课,也是以促进陈述性知识向程序性知识转化为主要目标的课,此类课以学生活动为主。复习课是单元教学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复习的目的不仅在于使学生在记忆上再现学过的公式、法则、定义、定理以及解题方法,还应使学生能够对于新旧课题做更明确的联想以及逻辑的联系,能够确定解决同类问题的法则与方法的异同,还能以新的更为全面的观点分析所学过的知识。如果复习课中通过讨论归纳出单元知识结构,就能促使学生掌握知识到内在本质联系,再通过变式训练,反复训练,用基本知识去解决复杂问题,就可以锻炼学生的概括能力和迁移能力。通过对学生问卷调查,“尝试指导――效果回授”也是复习课比较适应的教学方法。
教学方法是教师为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的所采用的手段。具体的数学教学方法,必须根据学生的一般认识规律,教材内容的特点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也就是说,教学方法需因教学内容而异,因人而异。诚然,无论何种教学方法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但正如“包医百病”的药被认为是无稽之谈一样,绝不存在有一种什么情况下都适用的“最优教法”。“教有定律,教无定法”说得就是这个道理。
笔者在数学新教材课堂教学中,通过实践,探讨出概念课适合用言语讲授和有意义学习教学法,定理(包括公式、法则)及其应用课与复习课适合用“尝试指导----效果回授”教学法,习题课适用于引导发现法,但是在具体应用时,还要根据具体情形和时间、地点,寻求与其它教学方式、教学手段适当的结合,这样才能最好得达到预先提出的教学目的。
来源:233网校论文中心,作者:郭志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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