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中考招生政策新调整

2019-09-13 14:51:16

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教育部门提供的信息,从今年起,赤峰市中考招生政策又有新的调整,合理确定统招与分招,实行混合编班。
  据介绍,从今年起,赤峰市中考招生政策开始实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审批制度,市教育部门要求各旗县区根据本地区初中毕业生人数、职普
  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确定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含统招与分招两项指标),上报市教育局,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招生;实行统招与分招相结合制度。自治区、赤峰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优质普通高中(一、二类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统招与分招相结合。招生计划分配到招生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不得低于招生计划的50%。分招生在统招生录取的基础上,依次择优录取。在完成招生任务后,要打乱“统招生”和“分招生”界线,实行混合编班,各方面待遇一视同仁;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准入“门槛”制度。为保证普通高中生源质量,要求各旗县区提高招生准入“门槛”,即:适当提高录取分数,并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普通高中要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突破计划,不得突破“三限”,不得挤占教辅用房,班额要严格控制在56人以内。
  据介绍,赤峰市将于6月27日至29日组织中考,7月31日完成全市中考录取工作。目前,全市共有41000名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