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玉明
全民阅读立法已列入2013年国家立法工作计划,将争取在年底形成较成熟方案提交国务院法制办。目前,全民阅读立法起草工作小组已草拟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初稿。(人民网8月5日)
阅读是很私人的一件事情,读与不读在于自己,就算不阅读,也上升不到违法的层面。《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旨在促进全面阅读,提高民众的素质,加强人民对阅读的重视,对知识的推崇,就就出发点而言,无疑是好的,但是真正的效果如何笔者并不持乐观态度。阅读靠立法,还不如引导民众培养阅读习惯,让阅读成为其生活中自然而然的事情。
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进入了信息时代,每天都要面对各种各样铺天盖地的信息,但这些阅读都是所谓的“浅阅读”,如快餐一样,就算多,就算好吃,但是其中的营养却相当有限。而且更糟糕的是,现在民众对这样的“浅阅读”乐此不疲,这也许是迎合了他们的快节奏的现代生活方式,但长期以往,民众思想的高度和水平会处于相对的停滞状态。这无论对于国家还是个人都不是一个好的征兆。在“浅阅读”这个庞大的消费群中,其中青年占了相当大的一部分,而这些人将撑起祖国的未来。如果他们没有真知灼见;没有思想主张;没几个静下心来阅读充电,提升自己的素养;成天沉醉于“娱乐至死”的八卦无聊消息,那我们祖国的未来将走向何处?
“书本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是书本如果总是放在书架,陈列在图书馆,而不是捧在阅读者的手中,那书本就只是书本,它唯一成为阶梯的方式就是铺路。现在的人民不缺书本,缺的是一种阅读的习惯。在城市我们有公立的免费图书馆,在社区也有阅读室,就连在许多的农村,都成立了图书阅读室,书不少,种类也多,场所也有,各种配备还很齐全,但是就是在这些地方少见人们的出没。为何?这是民众阅读习惯的缺失。这就好比国人用惯了筷子,突然要求其用刀叉,那国人是会相当抵触的,只要有机会就还是会用回筷子的。所以,阅读是个习惯的问题,需要的是培养,而不是立法。立法就意味着对阅读行为有种强制的要求,本来民众就缺失阅读习惯,还着硬性要求,只会遭来民众的反对,只会适得其反,事与愿违。所以,还是要应采用柔性的手段,从培养阅读习惯开始,形成全民阅读的氛围。
阅读立法,我们看见的是政府对民众精神生活的关注,是对知识的重视,也是对祖国未来的的担忧。但是具体的操作方法还要讲究,光靠立法难以收到预期的成效,还是多在民众阅读习惯的培养方面多花点功夫才是关键。没有阅读习惯,法律就只是法律,一纸空文,无法落到实处。
因此,学校要多重视培养学生阅读习惯的养成,不可只是盯着那几本干瘪的教科书;社会要多举行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利用好各种图书馆,做好民众阅读的宣传教育,营造人人爱阅读的氛围;个人应该多看书,看好书,有目的有计划的去进行阅读,体会阅读带来的充实和精神的享受,慢慢形成阅读的习惯。
爱阅读的民族是一个不断进步的民族,爱阅读的国家是一个不断进取的国家。国家希望和使命落到了我们这一代的肩上,我们要牢记“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口号。(来源:快乐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