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13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2019-11-23 17: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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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着力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经批准,我校依照“严格程序、择优选才、规范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2013年面向重庆市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负责自主选拔录取的测试和认定工作。

  (三)学校招办负责自主选拔录取的资格审核、测试组织等具体工作。

  (四)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二、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

  法学、新闻学、金融学、会计学

  三、招生计划:

  录取计划控制在学校本科总计划的2%以内。

  四、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参加重庆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测试:

  (一)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专业方面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潜质者;

  (二)中学阶段在公开出版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文学作品、或有独立出版的专著、文集等作品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和信息学)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者。

  五、报名

  (一)报名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我校优秀生源基地中学原则上可推荐文理科学生共4人,省级重点中学(或省规范化学校及省示范性中学)可推荐文理科学生共2人,普通中学可推荐文理科学生共1人。

  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公布的自主招生4个专业中的1个专业进行报名,另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月18日止。

  (三)方式:网上报名

  学生须登陆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 202.202.80.68),按照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并进入“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填写《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打印。

  (四)材料报送

  网上报名后,须于1月18日前(特快专递邮寄方式,以邮戳在1月18 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 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西南政法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原件;

  2. 提供有关获奖证书、公开发表作品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4.考生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须加盖中学公章);

  5.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路 西南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829

  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报名材料”字样

  六、测试资格审核

  我校根据考生寄送的报名材料基本情况进行初审,综合考虑考生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专业倾向、高中学业成绩及成长记录、中学推荐等情况,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准予参加我校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月26日后在我校网上报名系统(202.202.80.68)“报名进度”和招生网首页公告栏中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不另行通知)。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