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其成绩是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还作为衡量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依据《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以及我省的实际。全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促进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协调健康发展。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和体育共8科,其中物理与化学合场分卷,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场分卷开卷。体育学科考试另按有关规定执行。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物理实验操作技能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其中生物与地理合场分卷。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命题原则:导向正确、重视基础、强调能力、科学规范。命题范围和要求:以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和要求为依据。试题坚持以学生为本的价值取向,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强调能力测试;注重对学生思维方式、科学素养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科学发展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实践性、开放性和综合性;注重体现科学态度与人文精神,重视试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稳定整卷难度的前提下,控制试卷长度,保持适当题量,保持合理的区分度,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思考时间。在考试内容中,英语听力、理化实验要占一定比例。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各学科试题分基础题、中等难度题和较难题三个档次,这3档试题所占分值之比约为7:2:1。全卷试题总难度控制在0.60左右。
思想品德科
一、考试目标与要求
从初中学生的认知水平和生活实际出发,围绕成长中的我,我与他人,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等关系,整合道德、心理健康、法律和国情教育等内容,着重考查学生对本学科所学基本观点、基本知识的整体把握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要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正确的思想教育价值和良好道德行为养成导向,有利于促进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要密切联系现实生活,关心现实重大的社会问题,重在于考查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二、命题范围和内容
依据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实验稿),参考全日制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命题。考试范围包括:
(一)成长中的我。
(二)我与他人的关系。
(三)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
(四)2014年4月30日至2015年4月30日国内外时事。
三、考试方式
采用全开卷笔答考试方式,思想品德科与历史科合场分卷。思想品德科考试时间60分钟,思想品德科和历史科考试时间共135分钟(含15分钟间歇时间)。
四、试卷结构
(一)思想品德科总分100分。
(二)试卷内容比例。
《成长中的我》约占20%,《我与他人的关系》约占20%,《我与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关系》约占50%,国内外时事约占10%。
(三)题型分值比例。
单项选择题约占48%,简答题约占10%,辨析题约占12%,材料分析题约占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