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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4-11 23:26:20


各市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各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1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制定了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和保送生招生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监管本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对考试安全负总责。各高校要与所有考务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重点细化特殊类型选拔测试中招生、业务、纪检等部门在组织、评价、监督环节中的工作责任,确保各环节有序衔接。

二、强化过程管理,确保安全保密不出任何问题。各高校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针对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特点,制订本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确保安全保密工作不留盲点死角,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工作管理责任制,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到施考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加强考评人员名单的安全保密,非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应在考前现场抽签随机安排考评人员、考生和考场。要加强信息管理,完整保存审核材料、试题答卷、原始评分等材料;面试、比赛等应全程录音录像并保证清晰可辨,保存时限不得少于4年。

三、坚持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高校要加强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和考试相关信息管理,要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时、准确公示合格考生信息,未经公示的有关特殊类型考生一律不得按相关政策录取。

四、强化考风考纪,依法处理考试招生违规行为。各高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从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请各市招生办(考试院、招考中心)将本通知及时转发至本市各县(市、区)招生办和有关中学。

附件:

1.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管理办法

2.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管理办法

3.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保送生招生管理办法

省教育厅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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