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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保送生简章

2022-08-10 14:52:31


  华中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国家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2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

  一、保送条件

  我校招收的保送生分为竞赛类保送生和外语类专业保送生。

  (一) 竞赛类保送生

  1、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①省赛区的竞赛名称: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②全国决赛的名称: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3、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二)外语类专业保送生

  按照教育部规定,下列外国语中学(学校)可推荐本校在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学校包括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浦东校区、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二、招收保送生的专业

  (一)竞赛类保送生可根据考生特长及兴趣选择相应专业。

  (二)外语类专业保送生,可就读我校英语(师范)、翻译(英语方向)、日语、俄语、法语、朝鲜语(韩语)专业,其中英语(师范)、翻译(英语方向)专业招生第一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日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语种为日语或英语考生;俄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语种为俄语或英语考生;法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语种为法语或英语考生;朝鲜语(韩语)专业招收第一外语语种为朝鲜语(韩语)或英语考生。

  三、招生计划

  各类保送生共计 40 人。

  四、招生程序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申请,该生所在中学推荐,我校进行考察和审核,包括进行统一的测试。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将考核合格保送生的名单报送有关省级招办,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学生需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提交相关申请,并打印保送生申请表。内容包括:自荐信、申请表格、推荐信、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同时要求提供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县级(含)以上医院)。

  中学为提出申请或拟推荐的学生写出推荐材料,并提供其所在班级高中阶段的成绩册。其中,推荐材料应由中学校长签名,成绩册应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

  对考生的申请材料,我校采取“即到即审”的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2012年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初选的标准主要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参与的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等情况。

  3、考试

  对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将统一进行测试。测试包括文化笔试(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测试领证时间:2011年12月29日,领证时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原始件;测试时间:2011年12月30日。

  4、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获奖、测试结果、体检及政审情况,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确定预备保送生人选和预录取专业。预录结果将通过我校招生网站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我校将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将已测试合格拟录取的保送生数据库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经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在“阳光高考”平台上审核确认后下载数据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并将保送生录取名册寄至我校,我校收到录取名册后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监察机制

  1、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保送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保送生录取过程进行组织和监督。

  2、我校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保送生录取办法、选拔工作细则、拟录取名单等,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3404、67863334、67862239

  传 真:027-67861550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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