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3 08:15:31
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12年继续开展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采用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一、报名对象
具有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资格条件见附录)
二、报名程序
1、网上申请:申请者在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报名系统(点击查看 )中完成网上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所有资料,打印申请表。
2、书面材料:
a.中学推荐学生的申请表需校长推荐并加盖公章。
b.《个人陈述》,字数不超过1500字。须由本人撰写并手书。
c.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班级成绩册)的复印件。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请将以上材料于2011年12月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寄送到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58。(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申请材料寄到情况,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三、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初审:我校成立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学生可登入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2、综合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有关中学和学生。
3、预录确认:我校根据综合能力测试结果,结合申请者中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各方面表现,确定预录名单。我校将与保送生签订协议,经中学和我校公示后,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4、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也可报名参加高水平大学自主选拔学业能力测试(简称AAA测试),以此成绩和志愿经相关程序认定可申请我校保送资格。
四、工作时间表
1、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2月5日
2、网上查询初审结果时间:2011年12月10日9:00以后。
3、综合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招生网上或短信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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