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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22-09-17 11:51:27


  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相关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11年我校继续通过文化测试和面试的方式选拔、录取保送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有关保送生资格要求的2011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

  (一)除法学(国际经济法 合作办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可报考,具体招生专业请登录我校招生网www.hzgate.net查询。其中,外国语学校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只能报考英语或者日语专业;

  (二)考生报考专业时请注意招生科类、身体条件等特殊要求。

  三、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者登陆我校招生网(www.hzgate.net)【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填写《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保送生推荐表》;

  3、报名者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

  4、报名材料须于2011年1月5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包括:

  (1)《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保送生推荐表》;

  (2)体检表;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如证明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等);

  (4)一寸照片1张(与推荐表同一底版)。

  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报名者自留底稿。

  2、审核

  我校将于2011年1月15日前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

  四、水平测试

  水平测试分笔试(60%)和面试(40%)。

  笔试内容为 综合(语文、数学、英语,共150分)。

  面试由学校成立保送生面试小组对报考我校的保送生进行面试。

  测试时间:2011年2月27日

  有关测试的其他具体事项将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并在我校招生网通告。

  五、录取规则

  (一)预录取:考生经我校水平测试后,根据考生整体考试情况,按照水平测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予以预录取。若无其他限制,我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二)公示: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三)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且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网站保送生资格公示名单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报送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批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一)保送生申请者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所有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向有关教育部门报告;

  (二)校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具体操作,重大事项需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举报。

  监督电话:021-67790299;

  邮箱:jiwei@ecupl.edu.cn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电话:021-67790220

  电子邮箱:zsb@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www.hzgate.net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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