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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关于2005年继续招收保送生的通知

2022-11-11 01:39:14


  武汉理工大学关于2005年继续招收保送生的通知 

  各有关中学、各位应届高中毕业生: 

  我校2005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与我们联系,并将自荐信和中学正式推荐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尽快寄至我校。经初审通过后,即可成为我校保送生的人选。 

  一、保送生条件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就具有保送生资格: 

  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是在教育部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之列)。 

  1.省级赛区竞赛的名称是: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名称是: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数学竞赛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物理竞赛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化学竞赛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信息学竞赛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生物学竞赛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是在教育部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之列)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是在教育部确定的获奖学生名单之列)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二、招生程序 
    
  我校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推荐方式采取个人自荐与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保送生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申请;该生所在中学正式推荐;我校审核同意后,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及时将保送生的名单报送有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有关录取手续。 

  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正式推荐 根据我校招收保送生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的有关表格可在我校校园网上下载,内容包括:自荐信、申请表格、推荐信、原始成绩单等。中学确定的保送生推荐人选请各有关中学在校内公示。 

  2.申请材料提交截至日期为2005年3月3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与教育部公布的2005年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核实)。初选的标准主要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竞赛成绩、参与的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兴趣爱好、发明创造等情况。 
    
  3.我校将根据学生的获奖情况及学生的专业志愿,确定保送生人选和预录取专业。预录结果将尽快通知考生及所在中学。 
    
  4.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若体检和政审合格,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与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5.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将满足其所选专业(不含艺术类专业)。 
注: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王老师、郑老师收 
  邮编 430070 
  办公电话 027-87859017 FAX:027-87858437 
  E-mail: zhaoshen@mail.whut.edu.cn(请注明保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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