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的全国重点高校。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的有关政策和精神,特制定河海大学2005年招收保送生有关规定如下:
一、招生对象:凡具备教育部规定保送资格的竞赛获奖或教育部指定的外国语学校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学生本人申请、中学推荐,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获得我校保送生认定资格,并按教育部保送生有关规定予以录取。
二、招生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推荐,根据我校招收保送生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及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网站上(http://sea.hhu,edu,cn)下载,材料寄到河海大学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2、学校招办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05年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以及外国语学校推荐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
3、3月底我校专家委员会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考核和认定,对学生作出综合评价。
4、4月中旬根据专家委员会考核意见报校招生领导小组确定保送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同时,我校将保送名单在中学和有关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我校将按照各省级招办的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并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