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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关于2005年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意见

2022-10-07 01:27:05


经研究,我校2005年招收保送生工作按照以下意见进行:

一、保送生的条件

  德智体全面发展、身体健康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我校考核合格,可作为我校保送生人选:

(一)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教基[2001]1号)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二)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且平时学习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三)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四)高中阶段独立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且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五)高中阶段独立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六)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试办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的通知》(教基 [1993]9号)精神,在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中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七)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均特别优秀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

二、招收保送生的专业

保送生就读专业规定如下:

(一)生物学基地班、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经济学基地班、数理经济试验班、数理金融试验班不接收保送生。

(二)以下学生可选择招收保送生的所有专业:

1、获得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以上(含一等奖)以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决赛一、二等奖者;

2、在北京大学附中、清华大学附中、北京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举办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试验班”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

3、2005年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三)独立获得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以及2004年“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2004年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可选择与获奖项目相关的专业。

(四)获得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三等奖者,可选择信息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

(五)获得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一等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三等奖者,可选择药学专业及医学类各专业。

(六)天津、石家庄、长春、济南、南京、杭州、武汉、重庆、郑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中的应届在籍高中毕业生,可选择外语学院各专业。

三、招生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我校上述规定,如实填写《武汉大学2005年保送生考生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近期彩色全身照片1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表(县级以上医院)。

(二)中学为提出申请或拟推荐的学生写出推荐材料,并提供其所在班级全体同学高中阶段的成绩册。其中,推荐材料应由中学校长签名,成绩册应加盖中学教务处公章。

(三)在学生申请和中学推荐的基础上,我校对保送生人选进行考察和资格审查,必要时进行面试或相关考试,择优确定预备保送生。

(四)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后,保送生名单将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五)录取通知书将在高考前后寄发。

四、有关说明

(一)我校接收学生申请及中学推荐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5年2月底,面试或考核工作于3月10日前结束。

(二)请中学及学生本人务必提供真实材料,如有作假者,一经查实坚决清退。学生及中学提供的申请和推荐材料不再退还。

(三)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有统一的保送生登记表,请填写后一并寄至我校。

(四)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级招办2005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将以新规定为准。

五、联系办法

电    话:027-68754231

传    真:027-68752150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邮政编码:430072

电子邮件:wdzsb@whu.edu.cn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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