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06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招收保送生,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中学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中选拔特长突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学生。
一、保送生条件:
我校除以下要求外, 其他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条件执行。
1、参加生物学竞赛的学生须获得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2、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学习成绩总排名不低于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生总人数的前10%,且高中阶段曾在地市以上(含地市)级外语演讲比赛中获奖。
二、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登陆我校招生网页(www2.ouc.edu.cn/zsb)下载《中国海洋大学2006年保送生申请表》(包括学生用表、中学用表),也可函索。请将中学用表、高中三年历次期中和期末考试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必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单独密封,封口加印,连同学生用表及有关证明材料,于2006年2月12日前,寄至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地址:青岛市鱼山路5号,邮编:266003),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
三、选拔程序:
1、初审。我校将对收到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及时通知中学及考生本人。
2、测试。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有数学、语文、英语、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具体测试时间和办法将通知考生本人。
3、公示。我校将依据考生高中阶段表现、测试成绩、综合素质等情况,按照“严格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4、录取。公示无异议者,我校将按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统一要求及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寄考生所在中学。
四、专业安排:
保送生可选报的专业原则上是我校2006年招生的专业。学校将统筹考虑测试成绩及学生的特长、专业志愿,确定保送生的录取专业。竞赛获奖学生原则上只安排到与获奖科目相关的专业中去,外国语中学(学校)的保送生只能录取到外语类专业。
五、奖励:
被录取的保送生入学后按照《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予以奖励。
六、监督机制:
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全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监督电话:0532-8203273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保证推荐材料的真实可靠,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保送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中学将取消推荐保送生的资格。
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办联系。
联系电话:0532—82032426 82031723 82032478(传真);
联系人: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 刘老师 于老师
网址:http://www.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非工作日及寒假期间(1月20日至2月20日)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
中国海洋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