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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23-11-30 03:51:55


辽宁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铁岭市银州区岭东街一委(沈哈高速公路铁岭北出口南行500米)。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4.2万平方米(约合813.2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1.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9平方米/生,生师比15.2:1,专任教师32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522.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0723.6元/生,图书48.2万册,生均图书94.9册/生。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元/年/生)

01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3

理工


4500

02

560103

数控技术

3

3

理工


4600

03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3

理工


4500

04

560701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

3

理工


4800

05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3

3

理工


4500

06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3

文理


4800

07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3

文理


4800

08

590101

食品加工技术

3

3

文理


4800

09

510101

作物生产技术

3

3

文理


4000

10

510113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3

3

文理


4500

11

510118

农业经济管理

3

3

文理


4500

12

630801

电子商务

3

3

文理


4500

13

630701

市场营销

3

3

文理


4800

14

640101

旅游管理

3

3

文理


4500

15

670202

商务英语

3

3

文理


4000

16

630903

物流管理

3

3

文理


4500

17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3

3

文理


4500

18

630302

会计

3

3

文理


4500

19

630208

农村金融

3

3

文理


4500

20

510107

园艺技术

3

3

文理


4000

21

510202

园林技术

3

3

文理


4000

22

570104

农业生物技术

3

3

文理


4500

23

510306

宠物养护与驯导(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3

3

文理


4800

24

510301

畜牧兽医

3

3

文理


4500

25

510302

动物医学

3

3

文理


4500

26

670405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

3

3

文理


5000

27

610211

信息安全与管理

3

3

文理


4500

28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3

文理


4000

29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3

文理


4800

30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3

3

文理


7000

31

650111

环境艺术设计

3

3

文理


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宿费800元/生/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根据学习成绩及日常表现学院设奖学金: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2、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体形匀称;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他专业均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我院2019年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院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专业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4-72860888  72860999 传真:024-72860777

    邮编:112099

    网址:http://www.lnvc.cn

    电子信箱:lnvc_zsb@163.com

                                 

 辽宁职业学院

                                  二O一九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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