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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2023-11-26 13:21:48


商丘师范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商丘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483

学校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平原中路55号(梁园校区)

          河南省商丘市文化中路298号(睢阳校区)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一章 总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招生的精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商丘师范学院各类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招生类型涵盖:普通类专业招生、艺术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招生、各类专项(定向)招生。

第二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接受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现有梁园校区和睢阳校区两个校区。

第五条 商丘师范学院为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商丘师范学院以培养普通本科生为主。普通本、专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商丘师范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七条 商丘师范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大学,涵盖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和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商丘师范学院设有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同时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招生委员会的各项决议,指导完成日常招生工作。

第九条 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政策要求

第十条 2019年商丘师范学院面向全国24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在各省(市、区)的录取批次、生源数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研究确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均衡各省(市、区)生源质量。预留计划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三条 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主要用于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考生多于执行计划

情况下的录取。

第五章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我校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五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六条普通类录取原则

普通类各专业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对服从调剂志愿考生等同于专业志愿,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河南省为外语听力)成绩依次排序投档,若仍有并列,则将并列考生全部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实行“专业清”录取原则,按第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能录满的专业,将依次从其顺序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以及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中录取。

美术学、绘画、雕塑、书法学、动画、摄影、广播电视编导、美术(专科)等专业按文化分加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专业分排序。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按专业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排序,文化课排序规则与普通类相同。

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总分相同时,依次按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音乐学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70%+文化分×3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总分、音乐主科分、音乐视唱分、文化分排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分×60%+文化分×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排序。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分和专业分双过线的情况下: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均以“分数优先”原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排序。若相关省(市、区)招生部门对体育类专业录取有特殊规定,按照当地规定执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文件规定,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折合总分(总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九条 定向招生、公费教育师范生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录取办法按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市、区)教育厅、考试院或省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组织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未能取得应届毕业资格的专升本考生等其他情况)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

第六章 其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

商丘师范学院2019年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附表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照省收费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标准执行。另外,住宿费根据宿舍情况按600-1000元/生·年收费(收费标准以2019年河南省招办《招生考试之友》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

我校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每人每次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次5000元。

2、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每人每次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档次。

3、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旨在奖励在学习、科研、创新创业、文体、公益活动、学生干部工作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奖金数额为每人每次1000元。

第七章 附  

第二十四条 商丘师范学院没有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为商丘师范学院招生的纲领性文件,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商丘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备注
音乐表演130201普通4

-5700
舞蹈编导130206普通4

-5700
视觉传达设计130502普通4

-5700
摄影130404普通4

-5700
环境设计130503普通4

-5700
动画130310普通4

-5700
物联网工程080905普通4


-3700
电子商务120801普通4


-3700
英语050201普通4

-3400
翻译050261普通4


-3400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040204K普通4


-8000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040203普通4


-3700
数学与应用数学070101普通4

-3700
统计学071201普通4


-3700
园林090502普通4


-3700
生物工程083001普通4


-3700
动物科学090301普通4


-3700
物流管理120601普通4


-3400办学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080701普通4


-3700办学地点: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社会工作030302普通4


-3400
文化产业管理120210普通4


-3400
绘画130402普通4

-5700
汉语言文学050101普通4

-3400
雕塑130403普通4

-5700
物流管理120601普通4


-3400
市场营销120202普通4


-3400
国际经济与贸易020401普通4


-3400
财务管理120204普通4


-3400
学前教育040106普通4

-3400
小学教育  (全科教师方向)040107普通4

--
土木工程081001普通4


-3700
建筑学082801普通5


-3700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081004普通4


-370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080503T普通4


-3700
制药工程081302普通4


-3700
学前教育040106普通4
-13000
物流管理120601普通4

-13000
文化产业管理120210普通4

-13000
视觉传达设计130502普通4
-15000
环境设计130503普通4
-15000
广播电视编导130305普通4
-15000
电子商务120801普通4

-13000
广播电视学050302普通4

-130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普通4


-3700
广播电视学050302普通4


-3400
广告学050303普通4


-3400
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普通4

-5700
地理信息科学070504普通4


-3700
城乡规划082802普通5


-3700
测绘工程081201普通4


-3700
电子信息工程080701普通4


-3700
通信工程080703普通4


-3700
自动化080801普通4


-3700
法学030101K普通4


-340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080601普通4

-13000
汽车服务工程080208普通4


-3700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401普通4


-3700
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普通4


-3700
秘书学050107T普通4


-3400
商务英语050262普通4


-3400
广播电视编导130305普通4

-5700
少数民族预科生升入
普通4


-2000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080910T普通4


-3700
投资学020304普通4


-3400
历史学  (国学方向)060101普通4

-3400
生物科学071001普通4

-3700
物理学070201普通4

-3700
化学070301普通4

-3700
体育教育040201普通4

-3700
美术学130401普通4

-5700
书法学130405普通4
-5700
音乐学130202普通4
-5700
日语050207普通4


-3400
地理科学070501普通4

-3700
思想政治教育030503普通4

-3400
教育学040101普通4

-3400
软件工程080902普通4


-3700
软件工程080902普通4

-16000
经济学020101普通4

-13000
财务管理630301普通3

-11000
电子商务630801普通3

-11000
美术650125普通3
-12000
小学教育670103K普通3
-11000
语文教育670104K普通3

-3300
数学教育670105K普通3

-3600

咨询热线:0370—3057991、3057992、3057995、3057997、3055766、3055767、3055768、3055769

传真:0370—3057839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haoban.sqnu.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370-3057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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