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大中专学生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学制为三年的普通类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每年,其中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每年;“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学院”专业(学制为二年)学费标准为7000元/每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元/每年,按年度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