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普通专科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学费标准为:普通类3600元/人.学年,艺术类5000元/人.学年,软件类8000元/人.学年,住宿费:普通八人间400元/人.学年;标准六人间800元/人.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