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二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当年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并参照教育成本收费。 第二十三条住宿费标准:公寓1200元/年·人(含物业管理费50元/年·人)。 普通宿舍500—800元/年·人。